2024-12-01 22:26:17 106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办法》《云南省行业协会条例》《云南省民族商会章程》,本会设立云南省民族商会党支部,其直属机构为云南省民族商会党群工作部。
一、云南省民族商会党支部职责
㈠建立健全党支部参与商会重大问题决策制度机制,结合实际制定党组织参与决策事项清单。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充分发挥政治引领作用,教育管理党员,推动商会事业发展。
㈡积极、认真、负责地开展党务工作,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主动与党委沟通,协调并搞好支部党政领导的团结。
㈢组织建设。加强对本支部党员和职工的教育管理,充分调动全体党员的积极性,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制定发展党员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积极、慎重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㈣理论学习。及时认真地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时事政治。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理论水平。
㈤组织生活。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促使每个党员自觉地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定期评议党员、引导党员正确认识和对待自己,发扬优点,克服缺点,不断进取。(民主生活会)
㈥监督管理。要从严治党,加强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对不良倾向和错误行为,及时地作出处理。
㈦组织协调。要领导和推动会员单位或其他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商会党组织作用。
㈧积极完成上级党委布置的其他任务。
二、云南省民族商会党群工作部职责
㈠组织建设。负责拟定党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制定组织工作的年度计划和工作安排,并检查落实情况。指导直属党组织开展党的组织工作,督促检查其换届选举工作。
㈡负责党员、干部党纪党风和廉洁自律教育。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及法律法规行为,查处违法违纪案件。负责党员及会员单位来信、来访投诉、控告的接待、转送和督办处理工作。
㈢宣传教育。负责员工思想政治工作及商会内外宣传工作,树立商会良好形象。负责起草党委理论学习计划,组织学习活动。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弘扬主流思想和主流意识。
㈣统战事业。积极宣传党的统战方针政策,确保商会成员对党的政策有充分的理解和认识,加强商会成员的思想引领,加强民族团结,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搭建交流合作平台。
㈤工青妇职责。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提升职工的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引导青年树立正确的三观,促进青年的健康成长;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确保妇女在工作中得到平等的对待和尊重。
㈥效能监察。负责组织效能监察和协助开展审计工作,参与建设工程、设备材料采购的招标等工作的监察。就商会重点工作对各部门工作质量和效率的监察督办。
㈦商会文化建设。负责商会文化组织机构和工作机构的组建及有效开展工作。协调各级党群组织,围绕商会发展战略做好商会文化建设规划,重点做好商会价值观体系的提炼、传播和落地工作。
㈧综合文秘。负责党群会议的组织,有关文件的草拟、印发和上传下达工作。协调起草党群工作总结、报告以及领导在重要会议上的讲话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