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19 17:23:03 云南省民族商会41263
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审批行为,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楚雄州州级30家部门特作出如下承诺:
一、自2015年11月1日起,涉及部门的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进驻清单)100%进驻州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办理和取件,部门内设科室不再受理企业和群众办件。
二、进驻州政务服务中心部门窗口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审批流程、审批时限、工作制度办理所有相关业务,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办结、一站式服务,绝不让办事群众两头跑、多头跑。
三、部门进驻州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制度,“即办件”授权窗口人员即收即办,“承诺件”授权窗口人员接件、受理,并在时限内办结,窗口取件。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进行监督。
监督投诉电话:0878-12388(州纪委监察局)
0878-6160855(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2015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