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24 23:23:49 中国旅游报103953
2013年2月21日,经云南省编委批准,云南省旅游局正式更名为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成为继海南、北京之后全国第3个旅游局改委的省(市),掀开了云南旅游业发展的崭新篇章。2014年11月26日,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段跃庆到中国旅游报社拜会,并就旅发委的体制创新与综合优势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
中国旅游报:“局改委”对云南旅游业发展有什么重要意义?
段跃庆:局改委对促进云南旅游发展具有两项重大深远意义,可以用“两个有利于”来概括:一是有利于从注重旅游事业管理向注重旅游产业发展转变;二是有利于从单一部门推动向部门综合联动、跨行业管理协调转变,“小马拉大车”的现状有较大改观,为打造旅游强省、建设大旅游产业和广大游客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提供制度保障和体制支撑。
中国旅游报:相较于旅游局,旅发委的机构组成、管理理念、管理体制、工作职能等有哪些变化?其中,让您感受最深的是什么?
段跃庆:“局”和“委”虽然只是一字之差,但“局”改“委”后,既是行政名称的变化,更是管理理念的变化、管理体制的变化、工作职能的变化。
相较于旅游局,旅发委在管理理念上发生了变化,过去我们单打独斗,是单一部门推动,现在突出的是向部门综合联动、跨行业管理协调转变。今年6月,中编办正式批准同意云南省旅发委由省政府直属机构转变为省政府组成部门后,我个人感受最深的是在项目统筹和市场监管这两方面更容易统筹。
旅发委在管理体制上突出强调了旅游产业的综合协调机制的建立,打破部门、条块分割的瓶颈制约,改变了以前到处求人的局面。在职能上也发生了新的变化、新的调整,调整方向是全面强化其对云南旅游产业促进和行业管理中的促进协调职能。
中国旅游报:局改委已经一年多时间了,云南旅发委与其他部门的合作沟通如何?有没有遇到什么问题?
段跃庆:今年2月份的时候,我们在认真研究并广泛征求各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兼职副主任工作规则》,建立了委务会议制度,原则上每两月召开一次,省旅发委所有委领导、兼职副主任和处室负责人参加。另外,我们还建立了委专题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组织召开,主要任务是落实委务会议决定的工作事项。
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充分发挥旅发委的综合协调作用,比如,为加强产业资金的管理,加大对政府产业资金的引导作用,今年1月我们与省财政厅联合制定并下发了《云南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专项资金申报、审批程序,明确了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及补助方式,加强了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充分发挥了政府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
针对云南省旅游市场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我们又联合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等10个部门联合出台了云南旅游“十五不准”,明确具体的企业责任和违反“十五不准”的处理主体和处理措施等内容,并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了为期半年的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特别是针对旅游法实施后,由不合理低价引发的相关问题较为突出,我们又联合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物价局和省地税局从8月份到年底,对旅游市场上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的行为,以及与此关联的旅游市场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等。
我感觉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也有两点:一是部门之间协调配合的紧密度还有待提升。主要是体制方面职能交叉较多,如旅游重大项目建设管理主体分散、职能交叉重叠,支撑力度还不足,保障措施还不够等情况。还有规划衔接不够,旅游规划与城市规划、林业规划、土地规划等其他法定规划衔接还需要进一步强化。二是抓落实工作机制还不够健全。主要是旅游重大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旅游市场整治及旅游执法管理体制还有待进一步改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