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12 09:49:24 云南省民族学会32211
李纪恒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会上强调: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开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8日,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在昆明召开。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纪恒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全省上下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践行“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一件事接着一件事、一年接着一年地扎实推进,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奋力开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决不辜负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期望,决不辜负各族群众的期待,为谱写好中国梦的云南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省委副书记、省长陈豪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自从2011年9月9日习近平同志作出“为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的示范区不懈奋斗”的重要批示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和国家民委等部委的大力支持帮助下,省委、省政府把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来抓,推动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加快,主要经济指标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水平不断提高。4年来,我省成功打造一批民族特色示范村镇,涌现出贡山独龙江乡等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典型,巩固发展了各民族团结和谐的良好局面。
李纪恒在讲话中强调,今年1月19日至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我省考察指导工作时,殷切希望云南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各族人民的深切关怀,对云南民族工作的鼓励鞭策,也是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交给云南的一项光荣而艰巨的政治任务。大家要深刻理解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丰富内涵,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的示范区”体现了统筹发展、包容性发展、和谐发展的理念,是要以团结促进进步、以进步系紧团结纽带,促进全省城乡一体、区域协调、民族和谐、共同富裕。我省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中,要牢牢把握建设小康同步原则,始终坚持“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信念,决不让一个少数民族、一个地区掉队;牢牢把握公共服务同质原则,把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头号”民生工程来抓,让各族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阳光普照;牢牢把握法治保障同权原则,用法治精神、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示范区建设;牢牢把握民族团结同心原则,把民族团结作为生命线来守护,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牢牢把握社会和谐同创原则,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底线,让各族群众有人身安全、社会安定的获得感。
李纪恒强调,在实施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进程中,既要抓好物质层面的项目,也要抓好精神领域的建设,把改善民生和凝聚民心统一起来;既要及时做好满足群众迫切需要的事,也要做好打基础、利长远的事,把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统一起来;既要抓住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合力攻关,又要兼顾全盘、综合施策,把重点和一般统一起来;既要借力全国,又要自我加压、艰苦奋斗,把外在条件和自身努力统一起来,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成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过程,推动云南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再上新台阶、再出新经验。
“团结进步不是喊出来的,只有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才有生命力。”李纪恒强调,要突出重点,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各项工作。一要握紧发展这把“总钥匙”。积极争取中央和社会各界支持,加大省级财力投入和政策投入,发挥地方积极性,推动民族地区加快发展,让群众享受到发展成果。二要坚决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大力实施新时期扶贫开发“63686”行动计划,确保全省574万农村贫困人口2020年如期脱贫、贫困地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要全力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不断拓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覆盖面和纵深度,营造“民族团结人人做,民族团结一家亲”的浓厚氛围,让创建活动更亲切、更有人情味,在“信息市场”赢得主动、赢得活力。四要打造好民族文化这张名片。努力形成各民族文化共生共荣、和谐发展的生动局面,使各民族文化繁荣发展的过程成为各民族相知、相亲、相惜的过程。五要推进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把民族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筑牢边疆民族地区和谐稳定、长治久安的法治根基,维护社会和谐、边疆安宁。
李纪恒强调,要切实加强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组织领导,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要认真履职、敢于担当,确保示范区建设工作落到实处;编制实施好一批“十三五”专项规划;打造一批典型,形成能推广、可示范的经验,使示范区建设听得到、看得见、摸得着;抓好示范区建设中重大问题、特殊问题的调查研究,形成一批理论成果,为解决现实问题服务;进一步加大示范区建设的宣传力度,引导和激发各族群众投身示范区建设,共建美好家园。
陈豪指出,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是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赋予云南的光荣任务,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既要努力继承和发扬好我省民族工作的优良传统,更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示范区建设,促进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推动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各成员单位、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本次会议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上来,推进示范区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陈豪要求,要立足发展才是硬道理,确保各个兄弟民族和民族地区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把示范区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一是抓好规划制定,提高创建水平。要主动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的衔接汇报,特别是涉及政策、资金、项目等重大事项,要争取进入国家“十三五”规划,获得更大支持。要与国家和省里的“十三五”规划以及专项规划加强对接,做到衔接顺畅,确保资金整合、用出效益、形成合力,让示范区建设快速取得成效。二是抓好示范工程,突出示范效应。通过实施新一轮“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继续着力打造率先建成小康、跨越式发展和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的示范典型。三是适应新要求,创新示范区建设思路和方法。要加强理论研究,创新工作思路,鼓励先行先试。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民族宗教管理,防止和抵御境内外敌对势力渗透破坏活动。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民族团结进步的正能量,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重视、支持和参与示范区建设的良好氛围。五是加强调查研究和督查考核,及时总结经验和发现问题,提出工作建议,推进工作落实,确保示范区建设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黄毅、曹建方、李培、尹建业、李邑飞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