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09 08:32:47 云南省民族商会47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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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6日
国务院批准并出台关于支持云南省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意见,“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的示范区”列为5个战略定位之一。
2011年9月9日
习近平同志给云南省委、省政府作出批示:“为把云南建设成我国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的示范区不懈奋斗。”
2012年6月25日
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的意见》正式印发。
2012年7月19日
云南省建设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全面启动。
2013年7月
省政府决定启动实施“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点创建工程”3年行动计划。
2013年9月
省委、省政府决定成立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
2014年9月28-29日
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我省交流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主要做法、成效和经验,得到了与会同志的充分肯定和好评。
2015年1月
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调研,要求云南“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特别指出“云南民族关系亲密融洽,云南民族工作成绩突出,这是云南最可宝贵的财富”,并就着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了重要部署。
2015年4月13-14日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现场会在大理白族自治州召开,我省做了交流发言。
2015年7月31日
省政府在昆明召开《云南省深入实施兴边富民工程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启动工作视频会议。
2015年8月10日
省委、省政府 《关于加快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实施意见》正式印发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