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25 09:03:33 云南省民族学会25397
日前,云南省政府命名了第九批云南省生态文明乡镇,昭通市鲁甸县茨院回族乡、桃源回族乡榜上有名。
茨院乡和桃源乡都是民族乡,在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之际,两个乡在完成我市扶持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任务的同时,启动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程,桃源乡更是我市首个入驻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的民族乡,其民族团结示范乡创建经验曾在全省示范区建设推进会上交流发言推广,2013年被评为省级优秀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
生态文明建设是省市两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十大示范”之一,此次两个乡“生态文明示范乡”的命名,是省政府对两个乡生态文明建设的肯定,也更进一步证实了两个民族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