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25 09:02:50 云南省民族学会26917
2010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民族工作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立足昭通散居民族工作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坚持因地制宜、因族举措、分类指导的原则,科学制定工作思路和发展目标,优先安排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项目,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是扎实推进民族乡建设。2010年,市委、市政府提出“用三年时间建好民族乡”的目标,由各级各部门整合资金、集中力量,强势推进民族乡建设,累计投入资金54亿元建成了一批基础设施、民居保安和产业发展等工程项目。
二是扎实推进民族团结示范工程建设。2013年,我市与省同步启动了“5212”省级示范(5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20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1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和200户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户)工程,三年来共投入资金10.332亿元,打造出一批类型多样、各具特色、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典型,其中鲁甸县桃源乡桃源村被评为全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威信县双河乡湾子苗寨入选首批中国传统村落,2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受省级表彰,10个民族村入选全市第三批生态文明村。
三是扎实推进最贫困民族村寨建设。2013年全市启动80个最贫困民族村寨建设,由市级领导和市直部门挂钩帮扶,目前已完成投资5.1亿元,重点帮助村寨建设基础设施,改善村容村貌,培育特色支柱产业,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切实增强民族村寨发展后劲。
四是各部门大力扶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各部门整合整村推进、美丽乡村、农村公路等各类建设资金26亿元投入建设,建成一批特色集镇、交通、农田水利、电网、广播电视等项目。
通过举全市之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经济发展步伐明显加快,民族团结示范区创建工作初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