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25 08:54:36 云南省民族学会34225
4月20日下午,州民委副主任孙少铃一行3人就《红河州宗教事务条例》(初稿)到红河县开展立法调研,并与红河县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县法制办、县人大民工委、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文体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国土局等部门同志进行了座谈,广泛征求大家对《红河州宗教事务条例》(初稿)的意见和建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福珍出席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大家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发表了意见,提出了建议。一致认为,《红河州宗教事务条例》(初稿)对保护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作了明确规定,对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教育等宗教事务作了规范。对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规范宗教事务管理,都具有重要意义。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福珍在座谈会上,希望大家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强化法制意识和民主意识,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本领,善于发现新矛盾、新问题,积极向州民宗委建言献策,使出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更科学、更严密、更周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