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25 08:38:13 云南省民族学会174988
——基层法院信息化建设浅析
凤庆县人民法院 陈秋雯
周强院长在第二次人民法院信息化工作会议上强调“全面加强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努力实现审判体系审判能力现代化”,不仅明确了全面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的目标,而且为如何建设法院信息化指明了方向,最终是为了实现审判体系审判能力的现代化。在这个大的背景下,基层法院不再是目标建设的最后一环,而是全面高效的推进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基础,这当中基层法院多了更多的自主创新的空间,多了机遇,然而也多了更多的挑战。
一、信息化建设是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我们面临的是一个信息飞速发展,不断膨胀的时代。千里之外的新闻可能在发生的下一秒就能在网络上被发布,无数的信息,甚至鸡毛蒜皮的小事都会在网络上出现。时代在发展,闭门造车已经落伍了,信息的全面开放,对我们来说是机遇也是挑战。如何通过信息化建设实现从立案到审判、执行、信访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督,是课题也是难题。目前上网流程公开、执行指挥中心建设、网上信访的措施都已经稳步运行。
1.网上流程公开,当事人可以通过身份证和查询码在网上查询到案件进展流程、承办庭室、承办人等信息,裁判文书上网等措施实现了从立案到审判的案件事实公开透明,法律的实体和程序公正被监督,但是问题也随之而来,在基层法院,很多被告在立案录入阶段,身份证号码都无法提供,只有一个手机号码,这样即使他收到了查询码也无法查询案件进展情况。而且运行前期很多当事人不知道,往往会质疑信息的真实性。
2.执行指挥中心的建设是今年信息化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法院信息化投入比例较大的部分,这对于在外执法的工作人员,如果遇到突发难以处置的危险情况,通过实时的视频传输,能够及时和上级领导沟通,提高效率,同时案件情况能够全面的反映,实现对执行的全面监督,对执法人员也是一种保护措施。但在基层法院,指挥中心的使用还是受到一定限制,如果到一些偏远地区办理案件的时候,手机信号都没有,网络传输就更加无法实现,这个时候可能执法记录仪更为便捷。
3.裁判文书上网目前的平台有中国裁判文书网、云南法院诉讼无忧平台,平台多了公开渠道多了在很大程度实现了案件信息的公正公开,但是所有的裁判文书由法官自己上传,也增加了法官的工作量,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突出,工作量的增加也导致了质量参差不齐。通过搜索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判决书可以看出,有的案件当事人详细住址,都被公布,而有的案件当事人除了性别就没有其他信息了。
今后随着网上预约、网上立案、网上阅卷、网上开庭进一步实现,随之而来有硬件和软件的完善,同时平台的统一性和人员工作质量的保障也是很重要的方面。
二、加大信息化和审判工作的融合,运用信息化实现规范管理。
加大信息化和审判工作的融合,就要把法院信息系统和相关部门网络系统连接起来,1、对于基层法院立案阶段的当事人身份信息录入,之前一直都是根据身份证录入,如果今后能够与公安系统身份信息链接,第一是确保了信息的真实有效,第二也能大大提高工作效率。2、今年实行的执行联动系统,法院与银行、工商、国土等部门网络链接,改变以往执行法官为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跑断腿、磨破嘴”的状况。3、审判信息化中要求“每庭必录”,这在硬件和软件上不难实现,但对于基层法院来说最大的问题是信息的存储,高清的开庭录像最少都是1G以上,真正实现“每庭必录”以后,每年的庭室录像都在1T以上,这样一是需要磁盘阵列存储,二是随盘光盘刻录,今后随着数据量越来越大存储基层法院人力物力都是问题,另外光盘的保存年限有限,而且对温度湿度都有要求,这些今后都需要研究制定可行的统一标准,才能保证数据的安全存储。
三、完善信息保障机制、努力推进可视化建设。
完善信息保障机制,特别是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对基层法院来说,是和信息化建设共同推进的一大方面。随着各项信息化功能不断完善,很多法院的工作便捷了,但信息化建设的标准和规范不统一,很多时候造成重复劳动,所以基层法院往往是等上一级法院运行了,才开始尝试,这样很多事务都是被动的,因此今后基层法院要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注重信息化专业人才培养,建设稳定的高素质信息技术队伍,才能变被动为主动,不断创新,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全面有序发展。
周强院长在信息化工作会上强调要努力推进可视化建设。依托信息技术,努力实现对审判执行工作的可视化管理,实现对四级法院直至人民法庭的可视化管理。在基层法院到人民法庭基本上都有了监控设备,今后如果实现联网将提高管理的透明度。特别是加强对边远地区法院工作的指导和调度。
四、整合法院网络媒体、打开法院信息化窗口
目前法院很重视网络媒体的宣传,就我院网络媒体举例开通了新浪微博,官方网站,司法信息网网站,法院内部网站,裁判文书通过裁判文书网上传,平台多了社会各界包括本院干警多了了解法院工作的渠道,很多法院的工作,正能量得到了广泛的宣传。然而众多的媒体渠道也带来了不小的工作量,事专则精,很多基层法院宣传人员都是兼职,保证了量但保证不了亮,亮点少是基层法院网络媒体的突出问题,现在众多的官方渠道如果能够整合,专注每一项,相信会有不一样的效果,这也是基层法院要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信息化的发展对于基层法院来说,首先缩短了我们在业务现代化方面与上级法院的差距,网络的传输便捷节约了人力财力,保障了信息沟通的及时有效性。其次“三公开”平台的建设,有力的推进了法院深化司法公开工作,全面提升了司法公信力。虽然在信息化建设的道路上,难免有问题和困难出现,但有机遇就有挑战,我们要从困难和问题中吸取经验教训,不断校正不断摸索,才能在信息化的道路上勇往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