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24 11:14:11 云南省民族学会33961
凤庆县民宗局采取五项措施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管理和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宗教和谐安全稳定。一是成立机构。成立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领导小组,县民宗局局长担任组长,两位副局长为副组长,民宗局干部职工和各宗教团体负责人为成员,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全县宗教活动场所的维护稳定和安全工作。二是制定预案。县民宗局及时制定了宗教场所安全稳定应急预案,并督促全县所有宗教活动场所按要求制定相关预案,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做好场所防火防盗和反恐的应急准备,加强场所安全稳定和反恐工作措施的落实。三是强化宣传。县民宗局及时召开各宗教团体负责人会议,传达贯彻上级关于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并在宗教活动场所广泛宣传维护场所安的重要性,并下发《凤庆县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生产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版)》等材料,营造宣传氛围,提高宗教界人士及信教群众加强场所安全工作的责任意识。四是明确责任。明确宗教活动场所主要负责人为维护场所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承担场所消防安全和维护稳定的工作责任。五是检查整顿。会同公安消防大队、文体广电旅游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大检查。检查包括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整好用,是否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等,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联合检查组对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大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