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17 08:56:53 云南省民族学会35616
民族概况
独龙族,中国人口较少的少数民族之一。现有人口5816人,主要分布在云南省西北部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的贡山独龙族自治县西部的独龙江峡谷两岸,北部的怒江两岸,以及相邻的维西傈僳族自治县齐乐乡和西藏自治区察隅县察瓦洛等地。此外,缅甸境内也有不少独龙人居住。
独龙族自称“独龙”,“迪麻”,史称、他称“撬”、“俅”、“俅人”、“俅子”、“洛”、“曲洛”等。1952年,依据本民族的意愿,正式定名为“独龙族”。
独龙族有自己的语言,无文字。过去多靠刻木结绳记事、传递信息。独龙语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与贡山怒语基本相通。
独龙族自古生活在崇山峻岭之中,条件恶劣,交通闭塞,所以社会发展较为迟缓,生产力水平低下,新中国成立前后仍保留着浓厚的原始公社制残余。经济以刀耕火种的粗放农业为主,采集和狩猎还占有相当大的比重。
独龙族主食玉米、荞麦,喜欢饮水酒、吃烤肉、喝茶、抽旱烟。服饰简朴,过去多用一块或两块麻布披裹全身,日为衣,夜作被。妇女还曾有文面之俗。住房多为木房或竹房。唯一的节日是过年。过去无固定时间,多在农历腊月举行,节期长短也不一样。
独龙族信奉原始宗教,相信万物有灵。
远去的黥面遗俗
文身,古代称“雕题”、“黥肌”、“黥面”、“绣脚”、“绣面”、“刺墨”、“扎青”等。是用刺、针、刀等尖状锐器在皮肤上刻刺花纹或符号,渗入颜色,使之保存终生,永不褪落的身体装饰方法。它的起源很早,是由原始人在肤体上绘画以为装饰或进行宗教活动的习俗发展而来的。曾广泛流行于亚洲东南部、大洋洲、中南美洲和非洲的许多原始民族中。至今,这些地区的不少土著民族仍把它视为一种不可替代的装饰,举族挚爱不辍。我国的东南、西南地区,古代文身之风也很盛行。直到近现代,在黎、傣、布朗、德昂、独龙、基诺、佤、怒、景颇、珞巴、高山等民族中,这种习俗还残留有一定的遗迹。
独龙族妇女文身的部位主要侧重于脸部,因此常称之为“画脸”、“文面”。每当少女长到十二三岁时,便要文面,以象征成年。施文时,由老年有经验的妇女先用竹签蘸锅烟水在少女脸上画出图案,然后用小木棍敲击荆棘的硬刺或带针的木棍,使之依图案刺破皮肉,再将锅底灰或草汁揉入伤口,脱痂后即成青蓝色纹样。纹样大致可分两种:独龙河中上游地区,多自眉心至鼻梁文刺相连的菱形纹五六个,然后以嘴为中心,向鼻翼的两侧展开,继续刺联缀的小菱纹,经双颊至下颌处汇合,组成一方圈,方圈内竖刺条纹,方圈以上至眼睛的部位横刺点状纹。整个图案就像展翅欲飞的蝴蝶。独龙河下游地区比较简单,一般只在下颌处文二三行竖条纹。其他部位不文。
据史籍记载和民间的传说,独龙族妇女纹面习俗的由来,有其特定的历史原因。近两三百年来,藏族土司和傈僳族奴隶主的势力不断深入独龙族地区,对独龙族人民进行残酷的剥削和压榨。特别是藏族察瓦龙土司,每年都要向独龙族人民强收名目繁多的贡赋,甚至连嘴、耳、鼻、头发都要征税。如缴纳不起,便强掳妇女到藏族地区为奴。特别是年轻、漂亮的独龙族妇女,常常面临着被掳走他乡的危险。在这种特殊的社会历史环境中,独龙族妇女为了免遭掳掠,逃避土司的蹂躏与践踏,只好采取一种消极的自救办法:用锅烟子涂抹脸颊,甚至宁愿忍痛把自己的脸染刻成永远洗不掉的“黛墨青纹”,变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使生人望而生畏,不敢近前。久而久之,形成了纹面的习俗,并一直延续到解放初。所以,纹面在历史上是独龙族妇女反抗民族压迫、求得人身安全的一种消极斗争形式。
风俗习惯
独龙族的传统服装一般穿黑白直条相交的麻布或棉布衣,下穿短裤,习惯用麻布一块从左肩腋下斜拉至胸前,坦露左肩右臂。女子多在腰间系戴染色的油藤圈作装饰,以前有纹面的习俗。男女不戴帽 ,多披头散发,赤足。现在服饰已有了较大改观,妇女仿傈僳族穿长袖衣裙,并佩戴彩色料珠链串,男子喜欢挎腰刀,弩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独龙族的婚姻虽然确立了一夫一妻制,但同时存在非等辈婚、互姐妹婚、一夫多妻等几种婚姻形式。同时,盛行严格的氏族外婚制,即男子只固定地与舅方家族形成婚姻关系,构成单向循环的婚姻状况。如家族中一已婚的儿子死亡,其妻可由公公娶为小妻;两姐妹也可以同时分嫁两父子;一群兄弟可与另一方的姐妹同时实行婚配等。这种非等辈的婚姻和伙婚的状况,反映出独龙族父系制家族和家庭正处于解体期的特点。此外,独龙族妻姐妹婚,即一个男子可以同时或称后娶两个亲姐妹为妻的现象,也说明了男子在家庭中的支配地位。在独龙族的词汇中,严格地说并未产生丈夫和妻子这两个词,只有男人、女人和我的男人、我的女人等词汇。
独龙族结婚后,丈夫要陪同新娘带上一竹筒包谷酒,一腿猪肉到女方家看望,以表示对父母感恩。婚后,夫妻俩每生一个小孩,女婿就要送岳父岳母家一件礼品,如一口锅,一个三角架,一把戏镰刀等。
独龙族家庭比较稳固,很少有离婚的。如有离婚,男方先提出离婚则女方家不退彩礼,女方先提出则女方家要退还全部彩礼。
独龙族地区民风纯朴,“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古风至今犹存。不论何人,路上拾到东西,绝不会据为己有。或就地等候失主回来寻找,或设法打探失主去向,尽量及早物归原主。人们远路出门,常将随身携带的粮食分成若干份,沿途挂于树上或放于岩洞等处,留待回程时食用。过路人无论怎样饥饿,也绝不会擅自取食。即使衣服等物品,也可随时随地放于路边,只要上压一块石头,就表明是有主之物,别人是不会拾取的。
独龙人路不拾遗,更从不偷窃。他们的粮仓大都建于房后,甚至离家较远的山上或地边。仓门上只横插竹条或木棍,从无被盗之虞。即使离家外出,房门也是如此简单处置,绝不会有人私自进入的。
独龙族的传统美德还表现在其他许多方面。如一家有事全村帮的团结互助的美德;尊老爱幼、抚贫济困的美德;礼貌待人、热情好客的美德,等等。
宗教信仰与重要节日
独龙族宗教信仰以其固有的原始宗教观念为主,也有部分改信基督教的。
灵魂观念
独龙族认为人和动物都有两个灵魂:“卜拉”(生魂)和“阿细”(亡魂)。人和动物的死亡总是卜拉先死。认为人和动物的卜拉是由天上的“格蒙”事先安排的,一旦卜拉被格蒙收回或被恶鬼害死,生命即告终结。卜拉既不复生也不转世,而永远消失。亡魂阿细,常加害于人畜,因此,人们常用酒肉饭食献祭,或用烧麻布发出的臭气熏赶阿细去“阿细默里”。独龙族宗教认为阿细默里居住在地的另一面,那里一切都和人间相似,不仅有山水村寨、房舍牲畜,而生前共处的阿细死后也生活在一起,生前活多少岁,阿细也存在多少年。
十天观念
独龙族认为,从天的最高处至人间共有十层。第一层称“南木年各若”,“木佩朋”所居,总管天上一切;第二层称“木代”,居有“格蒙”,受辖于“木佩朋”,创造人间万物,决定人畜生死,庇佑、赐福于人间;第三层称“木达”,有东南西北四座天门,是众鬼的住处,居有鬼王“南木曾木柔”;第四层称“南木郎木松”,是众鬼的休息处;第五层称“南木嘎尔哇”,是铁匠嘎尔哇的亡魂居住之地;第六层称“大不拉”,是地上的活人和生禽的灵魂能够串游到达的地方;第七层称“南木夺默里”,是世上善良人和婴儿的“阿细”居住之处;第八层称“兹力木当木”,是恶鬼关押活人的“卜拉”的所在;第九层称“赫尔木”,为各家屋顶上的空间;第十层称“当木卡”,即各家的火塘。火塘是最受崇拜的家庭圣物,每逢饮酒吃肉均要向火塘洒酒供肉祭祀。火塘上的铁三脚架或支锅的三块石头,都被视为神圣而不可亵渎。
巫师和巫术
巫师有“南木萨”和“乌”两种。过去由家族长或村寨头人兼任。相传“南木萨”是由“格蒙”选任的,他具有特殊的眼睛,能和会治病消灾的“南木”交往。南木萨治病时先点燃松树枝熏屋,以示洁净,然后设供。他身披麻布毯,摇铃击鼓,迎接南木降临,并称由南木带来天药“生登梯”,而将其滴入病人口中。如果药物被排泄,就认为病人灵魂已被格蒙收去,无法痊愈。不然,则要用鸡或猪的灵魂去交换病人的灵魂,而南木萨的职责就是举行换魂仪式。“乌”是另一种比较古老的巫师,他的职能是作预言和祭鬼。乌借助于巫术,在酒醉后又说又唱又跳,自称崖鬼(独龙族宗教中的一种恶鬼)附体,常预言某地将出现何种不幸,等等。每年春节前后,独龙族要举行一次剽牛祭鬼仪式,保村寨平安。由乌亲手持刀宰杀,别人不得代替。
独龙族的传统节日只有一个,即新年,独龙语称作“卡尔江哇”。于每年秋收完毕后择期举行,一般在12月至次年1月间,具体时间及节期长短不定。
过新年一般以家族或村寨为单位,具体时间节前临时约定。届时各家各户要邀朋唤友,共度新年。近者捎口信,远者送去“结绳”或木刻作“请柬”。节日前一天,要准备好酒肉饭食和“拉达尔”。“拉达尔”是挂有新麻布毯的竹竿。麻布毯按家中人口数量悬挂,有几口人就挂几幅,只可多不能少。他们认为,多了预示人畜兴旺,少了不吉利。
独龙族的新年既是庆贺丰收的节日,也是祭祀性的节日。因此,节日当天,很重要的一项活动便是剽牛祭祀“格蒙神”及其他各种神灵。“格蒙”是独龙族神话传说中人类的祖先,他创造了人类。独龙人认为,剽牛向他祈祷,他就能禳灾却病,保护人类,能让人间风调雨顺,五谷丰登。
剽牛祭祀仪式由巫师主持。仪式开始,用于祭祀、身披独龙毯的牛被牵入场内,拴于一根粗大的木桩上。人们以牛为中心,自动围成圆圈,敲起铓锣,挥刀弄矛,舞蹈跳跃。待其它祭品摆好,主祭人点燃松明,口中念念有词,向格蒙祷告,祈求他保佑人畜平安,诸事顺利。接着巫师用锋利的竹矛向牛的腋下猛刺过去,牛被剽倒至死。然后大家煮肉分食。巫师还要身背牛头,率众围绕“祭牛”跳舞。此时,过年的气氛达到最高潮。大家边饮酒吃肉,边载歌载舞,独龙江畔,变成了欢乐的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