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1-10 09:27:08 云南省民族学会74535
为进一步加强疫苗药品管理,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云南省疫苗药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董 华 副省长
副组长:黄小荣 省政府副秘书长
杨 洋 省卫生健康委主任
(待定) 省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 员:冯 德 省委编办副主任
赵修春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浦丽合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
高 俊 省科技厅副厅长
李 珉 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副总队长
林 辉 省民政厅副厅长
杨瑞碧 省司法厅副厅长
杨 昆 省财政厅副厅长
施边明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一级巡视员
陆 林 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李明秋 省国资委副主任
刘本军 省药监局局长
田虎青 省新闻办专职副主任
李雪松 省法院副院长
王亚锋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
邱丽梅 云南银保监局二级巡视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省药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刘本军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人组成。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苗药品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全省疫苗药品管理工作,研究解决疫苗药品产业布局、行业规划、生产流通、质量安全、供应储备、预防接种、补偿赔偿等重大问题,加快推进疫苗药品技术创新、工艺优化、产业升级;定期分析疫苗药品安全形势。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跟踪督促领导小组议定事项的落实;及时梳理汇总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推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