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1-02 14:30:16 云南省民族学会30029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有关要求,2019年四季度,省政府办公厅对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普查情况。2019年四季度,共开展5轮政府网站普查。截至12月20日,全省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登记在运行政府网站309个,普查发现4个省直部门网站和保山市、迪庆州、临沧市等3个州市的4个政府门户网站不合格(因出现单项否决指标有关情形判定为不合格),总体合格率97.4%。昆明、昭通、曲靖、玉溪、楚雄、红河、文山、普洱、西双版纳、大理、德宏、丽江、怒江等13个州、市和滇中新区合格率100%。
(二)政府门户网站检查情况。2019年12月1—20日,对全省在运行145个政府门户网站按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中政府门户网站扣分、加分指标进行检查(其中有4个政府门户网站因单项否决未按扣分、加分指标进行检查),得分超过100分网站共1个,得分90—100分网站共48个,得分80—90分(不含)网站共26个,得分70—80分(不含)网站共58个,得分60—70分(不含)网站共8个。其中,得分前5名网站分别为:“楚雄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100.5分,“红河州泸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99分,“文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99分,“砚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99分,“永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99分;得分后5名网站分别为:“华宁县人民政府”网62分,“兰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64.8分,“云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65分,“贡山县人民政府”网66分,“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67分。
(三)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2019年12月1—20日,共抽查全省在运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376个,发现不合格24个(因出现单项否决指标有关情形判定为不合格),总体合格率93.6%。其中,政务微博60个,发现不合格1个,合格率98.3%;政务微信公众号215个,发现不合格11个,合格率94.8%;政务移动客户端13个,发现不合格2个,合格率84.6%;政务抖音号32个,发现不合格5个,合格率84.4%;政务今日头条号56个,发现不合格5个,合格率91.1%。
(四)网民留言办理情况。2019年10—12月,“云南省政府网站曝光台”共受理网民有效留言22条,按时办结率100%。
2019年,在省政府办公厅组织的政府网站普查及网络安全监测中,玉溪市、楚雄州、红河州、普洱市、德宏州未被通报。玉溪市政府网站群完成了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改造升级;楚雄州州级政府部门网站列出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清单;德宏州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政策解读。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网站运维水平有待提高。部分政府网站仍然存在栏目不更新、严重表述错误、互动回应差等问题。如“香格里拉门户网”栏目不更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隆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凤庆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出现严重表述错误;“云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网、“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局”网互动回应差。
(二)政府网站管理工作仍需规范。个别政府网站仍未按要求申请规范域名,部分政府网站存在未列明党政机关网站标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和“云南省政府网站曝光台”监督举报平台入口、网站标识码、网站主办单位及联系方式、ICP备案编号、公安机关备案标识和站点地图等问题。
(三)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亟需加强。部分州、市政府办公室和省直有关部门办公室作为政务新媒体主管单位落实监管责任不到位,对本地本部门开办的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号、今日头条号、移动客户端等政务新媒体运维监管把关不严,导致部分政务新媒体不及时更新发布内容、提供不了有效的互动功能。如丽江市未按时限要求通过“政务新媒体备案系统”备案登记本地政务新媒体,省公安厅下属单位多个政务新媒体账号信息更新不及时,“云南平安高速”抖音号开通后从未更新信息,“云南省职业技能培训通平台”、“永仁县政府”移动客户端无法下载使用。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意识。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严格落实有关审核规定,切实做好逐级审核工作,保证所发布信息内容及时、合法、完整、准确。同时,在日常监管中,要加大对错字漏字、死坏链接扫描监测,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加大预警扫描力度,切实提高政府信息的严肃性、权威性。坚持以质量优先为原则,加强内容保障,畅通倾听民意、汇聚众智、回应关切的渠道,推进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形成网上网下同心圆。
(二)加强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监管。各地各部门要尽快建立健全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杜绝“有平台无运营、有账号无监管、有发布无审核”等现象发生。立足实际,选择合适的新媒体平台,既要避免盲目追求开通率,也要避免简单随意关停。要切实做好本地本部门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有关备案工作,通过“政务新媒体备案系统”将本地本部门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纳入常态化监管范围,确保“应备尽备”。
(三)规范政府网站管理。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规范政府网站管理工作,完善“底部功能区”各项标识,规范政府网站域名;认真做好机构改革后政府网站整合、迁移,域名申请、注销及网站名称变更等工作;新建政府网站要及时通过“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申请政府网站标识码,纳入监管范围。
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结合实际改进工作,对照指出的问题认真自查整改。被通报为不合格的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有关州、市人民政府和部门(单位)要认真对待,于2020年1月17日前将整改情况(含电子版)报省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李安朝,0871-63662667;邮箱:xxgkb1203@163.com)。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