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29 09:35:16 云南省民族学会25971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北京等22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18〕9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云政发〔2019〕7号,以下简称《意见》)和《中国(昆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云政发〔2019〕6号,以下简称《方案》)等文件精神,加强协调配合,加快推进以中国(昆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为重点的全省跨境电子商务联动发展,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云南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张国华 副省长
副组长:蒋兴明 省政府副秘书长
赵瑞君 省商务厅厅长
王喜良 昆明市市长
成 员:陈坤祥 省委网信办副主任
卢文祥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浦丽合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
朱华山 省教育厅副厅长
阮朝奇 省科技厅副厅长
钱丽莎 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副局长
赵祖平 省司法厅副厅长
周 宗 省财政厅副厅长
和江峰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张惟建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余蜀昆 省商务厅副厅长
文淑琼 省文化和旅游厅巡视员
杨 沐 省外办副主任
李 晗 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张 霞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
王 冰 昆明市副市长
邹晓岗 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
吕 韬 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曾卫东 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段培红 昆明海关副关长
刘卫民 省税务局副局长
赵 宁 省通信管理局巡视员
荣 蓉 省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朱 斌 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副行长
杨 民 云南银保监局副局长
高长海 中国邮政集团云南省分公司副总经理
任晓光 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副总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省商务厅,办公室主任由余蜀昆、王冰同志兼任。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着力推动中国(昆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政策创新、制度创新和模式创新,复制推广前两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两平台、六体系”经验做法,指导昆明市及有条件的州、市开展工作,定期研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及全省跨境电子商务联动发展的重大问题,决定有关重大事项。
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解决中国(昆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和全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报告跨境电子商务推进情况和重大事项,并向领导小组提出意见和建议,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三、有关要求
省商务厅负责全省跨境电子商务体系建设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云南省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适时完善和对接中国(云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协调推动省级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与全国统一版和州市、园区、企业“六体系”相关业务的有效对接。协助推动跨境电子商务监管体制、信用体系、统计监测体系等的运用和创新,牵头推动供应链协同服务、融合创新和与南亚东南亚跨境合作等。
昆明市人民政府按照《方案》要求,承担中国(昆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主体责任。统筹用好上级补助资金和本级资金,围绕主要工作目标,完善线下平台建设,抓好线下园区招商引资和龙头企业培育,建立“六体系”,推动“六创新”,探索建立容错机制,全力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制度创新和重大项目建设,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意见》、《方案》明确的职责,认真落实领导小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形成合力,促进产业政策、招商引资政策、投资政策的良性互动,积极营造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的良好环境。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