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14 10:07:26 云南省民族学会14183
为切实加强对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云南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宗国英 常务副省长
执行组长:陈 舜 副省长
副 组 长:杨洪波 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苏永忠 省政府副秘书长
陈 明 省政府副秘书长
张岩松 省财政厅厅长
成 员:吕 兵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赵晓静 省财政厅副厅长
赵乔贵 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
陆晓龙 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
高 峻 省林草局副局长
訚 楠 省水利厅副厅长
刘绍鸿 省搬迁安置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省财政厅,办公室主任由赵晓静同志兼任。领导小组联络员由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人担任。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决策部署,研究制定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政策,做好与国家有关部委的沟通对接,统筹协调解决涉农资金整合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指导各州、市人民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做好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做好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具体工作的督促检查等工作;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事项,及时提请领导小组研究;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负责研究制定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行业配套政策,进一步细化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工作目标和政策措施,做好“大专项+任务清单”改革有关工作;了解掌握国家对口部委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域改革动向和任务要求;认真落实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确定的各项工作要求。
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如有变动,由有关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