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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实施“补短板、增动力”省级重点前期项目行动计划(2019—2023年)

2019-04-19 09:01:41 云南省民族学会13641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实施“补短板、增动力”省级重点前期项目行动计划(2019—2023年)的通知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云南省实施“补短板、增动力”省级重点前期项目行动计划(2019—2023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4月8日


云南省实施“补短板、增动力”省级重点前期项目行动计划(2019—2023年)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把补短板作为当前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任务,加大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的工作部署,为扩大内需、补齐短板、优化结构、增强动力,实现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结合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我省固定资产投资形势,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针对当前经济运行“稳中有进,稳中有变”的新形势,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充分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侧结构的关键作用,尽快补齐我省在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社会民生等方面的突出短板,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动力,积极扩大有效投资,通过集中研究、储备、推动一批事关全省发展的关键性、标志性重大项目,推动有效投资稳定增长,保持我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为把云南建设成为中国最美丽省份提供支撑,谱写好中国梦的云南篇章。

(二)基本原则

——坚持突出重点领域。提高项目的针对性,项目布局要突出补齐三大短板,增强发展后劲。

——坚持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对基础设施、社会民生、财税主要贡献产业等重大项目给予财政资金支持,要集中财力办大事,发挥好财政资金和中央批准的专项债券的引导作用,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

——坚持量力而行。根据需要与可能,合理把控项目推进节奏,项目建设要符合国家债务风险防控的有关要求,不得违规举债。

——坚持项目导向合理。重大项目计划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方向、产业政策、总量控制目标,符合技术政策、准入标准、生态环保和用地政策。

二、重点任务

“补短板、增动力”省级重点前期项目行动计划以国家补短板重点方向为引领,以我省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基础设施网络基本完善、产业结构迈向中高端、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普遍提高、如期实现脱贫攻坚并巩固脱贫成效、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突破为目标,共谋划推动2352个省级重点前期项目,总投资6万亿元,在5年内计划完成投资4万亿元以上。

本行动计划围绕建设中国最美丽省份和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依托我省的资源禀赋,将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加快推进九大高原湖泊治理、以长江经济带为重点的六大水系保护修复等重点项目,涵养云南生态之美;坚定不移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之路,加快构建“两型三化”现代产业体系,统筹推进八大重点产业和世界一流“三张牌”建设,创建云南环境之美;拓展全域旅游,实施“人在路上、路在景中”最美公路建设,展现云南山水之美;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谋划推出治理拥堵城市病的城市公共停车场项目,提升城市品质及居住环境的城市公园项目和城乡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提升云南城市之美;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优集镇、做美村庄、做特民居,建成1万个最美丽村庄,塑造云南乡村之美。

本行动计划聚焦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通过计划内项目的实施,到2023年我省的基础设施短板基本补齐,脱贫攻坚成效得到巩固,社会事业长足发展,产业发展动力更为强劲,一、二、三产占比更加合理,民间投资和产业投资占比更高,经济发展活力更强。重点任务如下:

(一)加快八大重点产业发展,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

加快八大重点产业发展步伐,是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是构建云南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抓手。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是推动八大重点产业发展的具体体现,也是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重要载体。启动实施八大重点产业发展项目1147项,计划完成投资1.84万亿元,其中“三张牌”项目491项,计划完成投资1.07万亿元。

1.加快构建“两型三化”现代产业体系。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在存量挖潜、传统升级上下功夫,着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重点支柱产业,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旅游文化产业、信息产业、现代物流产业、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新材料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业、食品与消费品制造业等重点产业。巩固提高传统支柱产业,着力推进重点产业发展,加快形成新的产业集群,推动云南产业迈向中高端。编制实施旅游文化、绿色能源、健康服务、现代物流、新能源汽车等千亿级产业“施工图”,建设一批做优做强产业链的大项目,确保八大重点产业高质量快速发展。

2.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以绿色为底色,瞄准世界一流打造“绿色能源牌”、“绿色食品牌”、“健康生活目的地牌”。围绕水电清洁能源开发,推进水电铝材一体化、水电硅材一体化、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努力打造“绿色能源牌”;用工业化理念推动高原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开展“一县一业”试点,依托县域形成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尽可能把产业链留在县域,推动县域经济发展,通过领军企业培育、加工技术创新、产品品牌创建、产品市场开拓、企业招商引资,着力打造以茶叶、花卉、水果、蔬菜、坚果、咖啡、中药材、肉牛为重点的“绿色食品牌”;大力打造从“现代中药、疫苗、干细胞应用”到“医学科研、诊疗”,再到“康养、休闲”的“健康生活目的地牌”。

3.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构建开放、协同、高效的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健全需求为导向、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一体化创新机制。加快建设铝工业研究中心、硅工业研究中心等技术研发平台,高水平创建滇中自主创新示范区。落实稀贵金属材料工程、先进铝合金产品研发等重大科技专项。

4.促进产业高效聚集发展。大力整合优化工业园区,缩减数量、突出特色、实体化运作,力争重点园区主营业务收入超千亿元。以昆明为工业创新核心区,推动滇中地区围绕产业上下游协调联动发展。突出考核工业发展重点地区的工业投资、工业增加值等指标,取消考核不适宜发展工业地区的有关指标。

(二)抢抓数字经济机遇,全力建设“数字云南”

以“资源数字化、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和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数字枢纽”为主线,围绕共建共用共享基础设施,整合资源,打通信息孤岛,牢牢把握行业发展态势,坚持问题导向,大胆探索创新,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数字云南”建设。

1.推动资源数字化。高质量建成全省人口、法人、宏观经济、自然资源、电子证照“五朵云”,推动全省尽快形成数字经济聚焦发展的浓厚氛围。以“一部手机办事通”为载体,加快建设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汇聚融合全省各部门、各领域经济运行数据,为全省经济运行、重点产业发展、重大项目建设提供决策支持。

2.推动数字产业化。提升电子信息、通信与网络等基础产业,做大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重点以区块链技术应用为突破口,引进一批区块链创新企业,率先在跨境贸易、数字医疗、数字小镇实现区块链示范应用场景落地。在昆明、大理、丽江等重点地区以及全省特色小镇、美丽县城、4A级以上景区开展5G商用试点建设和数字化改造。在昆明打造国内领先的5G产业园。

3.推动产业数字化。大力推进公共云、高速宽带、智慧旅游、智慧城市、智慧政务、智慧教育、数字医疗、数字农业、智能制造、智慧能源、数字公安、数字交通、数字环保、数字林业、数字应急、数字乡村、数字经济开发区建设。加快电力调度数字化,实现电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在昆明、红河、普洱、西双版纳、临沧等州、市,重点对花卉、茶叶建立物联网示范基地。推动煤炭安全、高效、智能开采及清洁、低碳、集约利用,全面提高煤矿开采的智能化、无人化水平,发展高精度煤炭选洗加工。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推进铜、铝、铅、锌、锡等传统有色冶金行业数字化改造,优化工艺流程和技术指标,实现工艺更先进、质量更可靠、效益更稳定。

4.打造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数字枢纽。将昆明建设成为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为重点,形成承接南亚东南亚各国的数据存储、技术服务、数据传输等业务能力,依托中国(昆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培育一批服务跨境贸易、跨境物流、跨境金融的电商平台。

(三)加快“五网”基础设施建设,筑牢经济发展基础

1.综合交通网。推进高速铁路、高速公路、枢纽机场、支线机场建设和航线开发,打造高品质快速交通网络;推进国省干线、农村公路、通用机场建设,完善广覆盖的基础交通网络;推进城际交通、城市交通、交通枢纽建设,形成高效衔接的综合交通网络。启动实施综合交通网项目214项,计划完成投资1.96万亿元。行动计划项目实施后,将初步形成连通国际、畅通国内、城乡覆盖广泛、枢纽功能完善、服务一体高效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国际运输走廊、国内运输通道和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取得明显进展。铁路运营里程达到5000公里。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10000公里,普通国省道二级以上公路比例达到40%以上。航道总里程达到5000公里,港口生产性泊位达到250个。力争全省运营和在建民用运输机场数量达到20个。

2.水网。以滇中引水工程为骨干、大中型水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为依托、大中型水库为支撑、连通工程和农田灌溉渠系工程为基础,加快构建干流和支流水资源开发利用,大型水库与中小型水库联合调度的供水保障体系。启动实施水网项目145项,计划完成投资1603亿元。行动计划项目实施后,全省区域性水保障网初步形成,城乡应急供水能力有效提升。新增水库库容20亿立方米以上,水利工程供水能力达到200亿立方米以上。中心城市人均供水200—300升/天,建制镇人均供水100—200升/天,水质合格率达到95%以上。全省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500万亩。

3.能源网。强化省内骨干电网、西电东送通道,与周边国家互联互通网架建设,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提高供电的可靠性和能力;新开工一批大型水电项目,增强电源供应能力;完善天然气管网建设,加快应急储备中心及储气库项目建设,建设石油炼化一体化项目,延伸石化产业链;巩固提升煤炭采掘的安全性和推进洁净煤炭技术的普遍运用。启动实施能源网项目113项,计划完成投资2647亿元。行动计划项目实施后,省内、省际间、与周边国家互联互通的电网基本构建完成,农村供电可靠率达到99.8%以上,综合电压合格率达到97.9%以上,农村户均配电容量达到2千伏安。全省电力总装机达到1.1亿千瓦。天然气支线管道总里程达到3000公里,天然气消费总量达到32亿立方米。基本建成全国重要的水电基地、油气基地和国际能源枢纽,能源板块实现增加值约1800亿元左右,成为全省第一大支柱产业。

4.现代信息网。加快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开展骨干网、城域网扩容和宽带接入网建设工作,拓展固定宽带网络在农村地区覆盖深度,加快5G网络覆盖。统筹推进数据中心、区块链项目建设,继续抓好昆明区域国际通信出入口建设,加快在建国际光缆工作进度。启动实施5G移动通信网络建设工程、铁路公共网络覆盖工程打包项目5项,计划完成投资401亿元。

5.物流网。按照昆明中心物流基地,瑞丽、河口、磨憨3个口岸物流基地,重要节点物流基地三个层级,加快仓储、配货、装卸、分货、集货、流通加工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全省物流网络体系建设。启动实施物流网项目73项,计划完成投资1269亿元。行动计划项目实施后,重要节点、口岸、综合交通枢纽等物流、仓储基础设施和通道基本建成,形成更加便捷、高效、安全的跨境、跨区域物流体系,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比重下降到20%以下。

(四)打赢脱贫攻坚战,补齐社会民生短板

1.脱贫攻坚。严格按照“两不愁、三保障”要求,加快实施贫困地区交通、住房、水利、电力、通信、卫生、教育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全面解决贫困人口住房、饮水安全、义务教育、医疗救治、环境整治等问题。确保到2020年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同全省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启动实施项目65项,计划完成投资1228亿元。行动计划项目实施后,交通方面,实现27个深度贫困县和“三区三州”地区50户以上不搬迁自然村通硬化路。电网方面,实现农网动力电全覆盖,实现大电网延伸覆盖全部县城。通信网络方面,实现网络全覆盖。住房方面,全面完成“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统筹推进农村“非4类重点对象”无力建房户危房改造,完成34.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及其同步搬迁人口易地扶贫搬迁。教育方面,确保每个乡镇至少有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每个行政村至少有1所幼儿园。医疗卫生方面,每个贫困县有1—2所县级公立医院(含中医医院),每个乡镇有1所标准化卫生院,每个贫困村有1所标准化卫生室。饮水方面,全面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2.民生社会事业。加快基本公共教育均衡发展、促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完善公共卫生服务、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大力改善基层办医条件,打造高水平医院;围绕旅游强省和文化强省,满足新时代旅游文化公共服务需求,全面优化提升旅游、文化、体育公共服务供给内容、供给结构、供给形式,强化“全域旅游”、“文化小康”、“全民健身”弱项建设。启动实施社会事业项目306项,计划完成投资2781亿元。行动计划项目实施后,教育方面,学前教育设施完备,三年毛入学率达到85%以上,完成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129个县、市、区全部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以上,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5%以上。医疗方面,确保每个县、市、区建好1—2所县级公立医院(含中医医院),90%的县、市、区均有1所公立医院达到基本标准要求。养老服务方面,全省养老床位数达到21万张以上,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5张以上,养老服务设施和站点覆盖所有城市社区、90%以上的乡镇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实现公共体育服务在地域、城乡和人群间的均等化。旅游基础设施全面完善,达到全域旅游服务水平和标准。

(五)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紧扣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着力开展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统筹推进九大高原湖泊治理、以长江为重点的六大水系保护修复、水源地保护、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等领域重点项目建设。启动实施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项目159项,计划完成投资791亿元。行动计划项目实施后,县城和县城以上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87%以上;乡镇镇区生活垃圾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九大高原湖泊流域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重点湖泊、重点水库等敏感区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面达到一级A标排放标准。

(六)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积极稳妥推动城镇化建设,着力提高城镇化质量,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格局,推进昆明中心城市、次中心城市、滇中城市群、口岸城市、县城、集镇、特色小镇协调发展,促进城镇化与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布局紧密衔接,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启动实施新型城镇化项目57项,计划完成投资7791亿元。行动计划项目实施后,交通方面,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得到全面提升,昆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50%以上,曲靖、玉溪、楚雄等主要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40%以上,其他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35%以上。城市基础设施方面,全省完成地下综合管廊300公里,城市和建制镇集中供水普及率分别达到95%以上和85%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2%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37%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0平方米。县级以上城市均建成1个大型停车场、若干中小型停车场,停车困难问题大大缓解,城市拥堵得到有效治理。住房方面,全面完成全省城市、工矿、农垦等棚户区改造任务,居民住房条件得到全面改善。

(七)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

充分发挥云南在“一带一路”建设和对外开放战略中的区位优势,加快建设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依托边境经济合作区、沿边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综合保税区建设,围绕促进边境口岸城市产城融合发展,打造“口岸+产业加工”、“口岸+跨境商贸物流”、“口岸+边境旅游”、“口岸+特色小镇”等发展业态。积极推进外资、国外贷款项目实施,完善边境口岸公路、铁路、航空联检查验设施建设,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启动实施对外开放建设项目41项,计划完成投资500亿元。行动计划项目实施后,将实现我省国际大通道全面畅通,边境经济合作区、沿边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等开发开放平台基础设施更加完善,辐射南亚东南亚的枢纽地位更加凸显。

(八)其他领域发展

其他领域发展建设项目以国家创新能力平台建设为依托,重点打造真空冶金国家工程实验室、陆地交通气象灾害防治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海洋工程装备检测试验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建设。

三、政策支撑

(一)加大项目前期投入力度。省财政在“十三五”后两年每年保证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不低于5亿元,对省级前期经费回收较好、项目前期工作进展较快、成效明显的地区和项目,予以重点倾斜支持。各州、市、县、区也要固定安排前期工作经费。发挥好政府性资金的引导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和项目业主加大前期工作经费投入,保障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及时到位。政府投资项目在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要充分论证资金筹措方案,应当量力而行,不得违规举借债务,要加大财政约束力度,充分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论证,严禁不具备还款能力的项目上马建设。

(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结合“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和各类园区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充分运用信息化和大数据等技术,完全实现“一网通办”、“一口受理”。各地各部门要推进“多规合一”,进一步加大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间,提高投资项目审批效率,促进项目落地。对于企业投资类项目,积极探索在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园区、特色产业园区、综合保税区、边境跨合区、开发开放试验区、特色小镇等省级及以上产业聚集区推行企业承诺制:一是实现企业网上申报赋码,完成备案手续。二是根据《云南省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方案》,政府主导对整个园区进行环境容量、水保、规划、地灾、矿压、气象等事项的统一评估报审,评估结果由所有入园企业共享,不再搞单一项目的研究论证和审批;除国家明确规定需单独办理审批手续的,企业在推行承诺制园区内的投资项目可直接落地,无需再办理有关手续,实现“零审批”。三是园区已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供地手续;其他确需办理的手续,采取“先承诺、后补办”方式,在一定时限内按照程序办理完毕。

(三)强化要素保障。用地方面,一是健全完善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大力处置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盘活利用闲置土地,弥补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短缺,积极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根据项目建设周期,分批分期保障用地,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二是对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项目,由项目所在地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调整或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项目,符合条件的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3号)有关规定办理。三是用地指标问题,各地要在未使用的建设用地指标中,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优先保障重点建设项目。规划期内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县级预留的农村用地专项指标除外)使用完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结果符合要求,且当地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不能满足重大项目建设或农村扶贫用地需求的,可向上一级政府申请使用预留建设用地指标。对纳入行动计划的项目开通绿色审批通道、限时办结,环境容量、林地等指标也要优先向计划项目倾斜保障。各地各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解决林地使用、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评价、地质灾害评价审批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级政府要及时保障项目推进中的电力、运输、供水、通信、设备材料等配套供应,妥善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拆迁安置、移民安置等热点、难点问题。

(四)加大建设资金保障力度。一是省直各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二是加快中央批准的专项债券发行进度。三是加大信贷支持争取力度。各地各部门要按照量力而行的原则,在不发生变相举债行为、切实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的前提下,加快建立健全融资担保机制,合规合法用好各项金融支持政策,尽力争取信贷资金支持项目建设。四是大力引导社会资本、民间资本、国外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对由使用者付费和有运营潜力的项目要优先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五是各级政府在做好债务风险防控的前提下,统筹平衡财力,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从“补建设”和“补运营”两端发力支持项目建设。

(五)进一步加大向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本开放力度。列入行动计划内的项目,除国家有约束性要求外,一律向社会资本、民间资本和国际资本开放,各地各部门不得设立制约性藩篱和障碍。放开投资准入条件,杜绝所有制歧视,允许各类市场主体平等进入“法无禁止”的投资领域,让生产要素在不同市场主体之间自由流动,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六)持续提升营商环境。全面开展营商环境评价,认真实施《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和《云南省营商环境提升十大行动》,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努力把我省打造成为全国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市场主体获得感最强的省份之一。建立省级信用中心,全面落实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着力解决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省级重点前期项目前期工作领导联系包抓制度。各州、市对纳入“补短板、增动力”的省级重点前期项目要制定详细工作目标和计划,分解落实到分管领导和行业主管部门,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由县级领导挂钩,总投资1亿元以上项目由州、市领导挂钩。要明确工作任务、时间节点和进度等,按照“一个重大建设项目、一个领导挂钩负责包抓、一个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落实、一个工作方案有序推进”的原则,加快推动“补短板、增动力”省级重点前期项目建设,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二)强化协调服务。建立健全重大项目联合办公制度和“一事一议”制度。各州、市每季度要组织召开1次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推进协调会议,对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的立项审批、规划调整、用地保障、环保审批、政策处理等问题,召集有关部门和项目法人或业主单位,采用会审方式,联合办公予以集中解决。对重大前期项目涉及的建设用地、资金、规划、生态环境、优惠政策等方面的重大问题且本地不能解决的,应会同有关部门“一事一议”,提出意见逐级上报解决,确保项目顺利开工建设;省直有关部门要会同各州、市人民政府建立重大前期项目联动推进机制,以“补短板、增动力”省级重点前期项目及时开工为目标,按照“有限指标保重点”的原则,在土地、林地、环境容量、资金等要素配置上全力支持。

(三)细化责任落实。省发展改革委要结合宏观政策和经济运行情况,加强跟踪、服务和指导,及时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全面掌握推进情况,每季度向省人民政府报告。行动计划实施责任主体为各州、市人民政府和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各州、市人民政府和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域、本行业项目的统筹推进,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配合服务,分别对涉及本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和要素保障工作负责,加快办理各项行政审批手续。项目法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及时办理项目有关手续,对项目前期工作、资金落实、招标投标、建设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全面负责。

(四)优化项目管理。从“补短板、增动力”省级重点前期项目中筛选出一批2019年、2020年能够开工建设的标志性项目,进行重点攻关,加快推进前期工作,抢抓开工时机,尽早形成有效投资。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推动投资项目管理模式根本性转变,实现项目管理全覆盖、全过程、常态化。坚持标准化、信息化、制度化建设,加强各类投资项目整合管理。分年度统一编制实施全省重点建设项目一本账,明确目标进度、主要节点、责任单位,推动各方合力破解项目实施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形成谋划招引一批、前期攻坚一批、建设实施一批、建成投产一批的良性循环。《“补短板、增动力”省级重点前期项目计划表》由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实施,并实行动态调整,已开工项目转为在建项目管理,前期研究后不能实施的项目退出计划,适时补充一批新项目滚动推进。大力推行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标准化,指导规范项目实施,提高项目质量和安全水平。

(五)做好顶层设计。在全省范围内普遍实施的工程和项目,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快制定相应政策、意见和方案,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建设内容、技术标准、建设时序、政策措施等方面指导各地开展项目规划、前期和建设工作。省直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建立健全上下联动、督促协调的工作机制,加强业务指导、标准指导和示范带动,全面系统推进工作任务落实。

(六)抓好“三库”建设。一是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立五年重大建设项目库,实行“一库一码”(“一库”指依托在线平台的项目库,“一码”指每个项目贯穿全生命周期的唯一项目代码)制度,统一项目申报、项目标准、项目监测、项目考核,实行分行业分领域分阶段协同管理。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迅速向国家推送我省储备项目,争取国家资金、政策支持。二是完善投资项目统计库,实现重大建设项目库和投资项目统计库的无缝对接,重大项目库内项目一旦开工建设,符合投资统计有关要求后,及时推送进入投资统计库纳入统计范围。三是建立专项债券项目库,按照专项债券使用管理要求,纳入满足专项债券发行条件的项目,支持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建设,实现财政金融资源与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的精准对接。

(七)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健全完善督促检查机制,根据行动计划编制的年度计划项目推进情况纳入省对州、市及省直部门的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省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省政府督查室等部门,定期开展对本行动计划执行情况、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跟踪分析。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凡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实导致没有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久拖不决的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问责;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本行动计划实施的监督,定期向社会公布实施进展情况。

责任编辑:王俊春录入:王俊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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