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18 10:34:37 云南省民族学会26556
为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推进,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阮成发 省长
副组长:宗国英 常务副省长
张国华 副省长
成 员:李 茜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新闻办主任
杨洪波 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李 微 省政府督查室主任
蒋兴明 省政府副秘书长
刘佳晨 省自然资源厅厅长
马永福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
尹燕祥 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兼省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赵永平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
李四明 省民族宗教委主任
胡水旺 省公安厅副厅长
商小云 省司法厅厅长
张岩松 省财政厅厅长
杨榆坚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
李 刚 省自然资源厅巡视员
张纪华 省生态环境厅厅长
蔡 葵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王云山 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刘 刚 省水利厅厅长
和丽贵 省文化和旅游厅厅长
王以志 省应急厅厅长
张荣明 省市场监管局局长
丁兴忠 省能源局局长
任治忠 省林草局局长
张志华 省人防办主任
陈 英 省通信管理局局长
王 彬 省地震局局长
程建刚 省气象局局长
刘静萍 云南电网公司总经理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组织领导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研究制定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各项政策措施,确保改革任务圆满完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具体负责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有关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马永福同志兼任,李刚、蔡葵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为确保日常工作有序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综合工作组、系统建设组、规划工作组等3个专项工作组,工作人员从成员单位抽调业务骨干组成。
(一)综合工作组
主要负责起草省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全面组织开展改革工作;建立健全改革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做好改革培训、信息报送、政策宣传及督查通报等工作;指导各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负责人:蔡 葵
(二)系统建设组
主要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的梳理、审批流程的优化;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维护,确保同“一部手机办事通”紧密衔接,并与有关信息数据平台联通;组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应用培训,确保系统正常使用和运转。
负责人:尹燕祥、蔡 葵
(三)规划工作组
主要负责统筹各类规划,开发建成全省“多规合一”业务信息平台,制定符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要求的规划数据标准,实现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对接联通;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立线上运行的多部门协同策划项目生成机制,实现在线协同策划,开展线上项目策划生成工作;建立规划修改和数据更新机制,逐步形成统一的“一张蓝图”。
负责人:李 刚
三、相关要求
(一)各州、市人民政府要成立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机构,承担好改革主体责任,统筹推进本地区改革工作。
(二)省直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改革任务,切实承担牵头和主体责任,明确专门工作机构,组织专门力量,实行专人负责,全力推动改革工作开展,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各项任务如期完成。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