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29 09:48:44 云南省民族学会43447
为加快推进中老经济走廊建设,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云南省参与推进中老经济走廊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张国华 副省长
副组长:杨洪波 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蒋兴明 省政府副秘书长
赵瑞君 省商务厅厅长
李极明 省外办主任
成 员:李灿和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陈云生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马德芳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魏 民 省农业厅副厅长
夏留常 省林业厅副厅长
周学文 省商务厅副厅长
陆 林 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杨绍成 省国际区域合作办主任
石 林 省旅游发展委副主任
张 霞 省金融办副主任
王青梅 省招商合作局副局长
马 军 昆明海关副关长
朱 斌 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副行长
乔国新 省能源局副局长
方建军 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副行长
田灿钧 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副行长
李 坚 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保健彬 昆明市常务副市长
胡国云 普洱市常务副市长
解仕清 玉溪市副市长
刘俊杰 西双版纳州副州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主任由李灿和兼任。有关州、市人民政府要参照省级做法,建立相应工作机制。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中老经济走廊建设决策部署,统筹研究推进中老经济走廊建设工作中的重大发展战略、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提出工作部署和要求,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及时研究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