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29 09:50:04 云南省民族学会28718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2018年第二季度全国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国办秘函〔2018〕37号)要求,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开展了2018年三季度全省政府网站普查。现将普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截至2018年9月14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对全省各级各类政府网站开展了五轮监测,全省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登记的在运行政府网站409个,监测发现问题网站20个,总体合格率95%。全省政府网站网民留言平台办理工作进一步加强,2018年7月1日—9月14日,“政府网站找错”平台受理网民有效留言154条,“云南省政府网站曝光台”受理网民有效留言14条,均按时办结,办结率100%。
“群众办事百项堵点疏解行动”第五季共431个政府网站和379个政务新媒体对专题活动进行联动转载,政务新媒体平台转载数量较上一季度大幅提高。
二、主要问题
(一)常态化监测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开展以来,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建章立制,主动开展政府网站问题自查自纠,并按要求将自查情况在本地本部门政府网站上公开,通报问题,鼓励优秀。但一些政府网站管理单位因重视程度不够,有关工作人员流动较大,网站监测工具落后,错别字词库更新不及时,监管不到位等原因,网站总体水平难以上新台阶。如“昆明市商务局”网站,英文名称出现多个单词拼写错误。
(二)便民服务栏目和功能有待提高。政府网站是各级政府打造网上政府,网上履职的重要平台,“互联网+政务服务”是新时代政府便民、利企和服务公众的具体体现。大部分网站连通了“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平台,归集了一批可在线办理的审批事项。但个别部门存在办事指南要素不全、表格附件无法下载、联系电话错误等情况,信息更新不及时。如“云南教育网”首页未设置站内搜索功能。
三、下一步工作
(一)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履行政府网站管理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8〕36号)的要求,常态化抓好政府网站建设工作。全力推进政府网站建设集约化,加强政府网站间的协同联动;推进政府网站部署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推动政府网站创新转型,强化政府网站信息检索;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强化督促检查;探索开展公共信息资源开放,提升服务水平。
(二)加强政府网站日常运管维。网站主管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域名管理的通知》(国办函〔2018〕55号)要求,深度梳理本行政区域内所有政府网站,进一步规范各级各类政府网站名称,加强域名管理,合理设置栏目。完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标识、网站标识码、公安机关备案、ICP备案信息等底部功能区要素。完善网上办事大厅服务事项清单,及时更新办事指南各类要素。严格信息发布审核工作,严禁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对涉及重大突发事件、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网络谣言等要按程序及时发布信息,表明态度,回应公众关切。
(三)高度重视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网站中政务咨询、网民找错、调查征集等互动交流类栏目留言办理工作。要健全留言审核把关机制,坚决杜绝未经审核便将留言及答复直接公开,造成负面影响;要举一反三,梳理本地本部门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流程、网民留言回复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明确专人处理、审核网民留言工作,确保不出纰漏。
(四)加强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在政务新媒体调查摸底基础上,各主办单位要做好有关问题的督促整改工作,加快对维护不力、无力保障的政务新媒体关停整合。加强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和日常监管,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不断提高信息发布、解读回应质量,努力提升办事服务能力。
对此次通报存在问题的网站,涉及地区和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于10月20日前将整改情况(本地本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纸质版1份和电子文档)报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将对此次通报存在的问题进行重点复查,对整改不到位、问题仍然突出的地区和部门,启动问责机制对相关负责人和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联系人及电话:郭超、杨洋,0871-63662667、63609686(兼传真);邮箱:xxgkb1203@163.com。
附件:1.2018年三季度全省在运行政府网站普查情况
2.2018年三季度普查不合格政府网站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