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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深入实施兴边富民工程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2018-09-20 09:23:06 云南省民族学会85406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云南省深入实施兴边富民工程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9月13日



云南省深入实施兴边富民工程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前言

2015年,省委、省政府制定实施《云南省深入实施兴边富民工程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对抵边的373个行政村(社区)进行综合扶持,边民生产生活条件大幅改善,沿边各族群众凝聚力和向心力显著增强。但受特殊的历史、地理和复杂的周边环境等因素影响,沿边一线发展滞后,依然是全省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美丽云南建设的重点和难点地区之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时要求云南“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的路子来,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加大对边民支持力度促进守边固边的部署,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兴边富民行动“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17〕50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兴边富民工程“十三五”规划的通知》(云政发〔2017〕25号)要求,以沿边乡镇为范围,以沿边城镇化为重点,制定新一轮兴边富民工程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三年行动计划,既是我省沿边地区发展实际需要,也是国家稳边固边需要,是云南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与精准脱贫攻坚、民族团结进步、乡村振兴、美丽云南建设、稳边固边相结合,进一步加强沿边地区发展的整体性、协同性、精准性,围绕兴城镇、夯基础、强产业、惠民生、促开放、固边境实施六大任务和工程,增强沿边小城镇辐射带动作用,强化基础设施保障,夯实产业发展基础,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促进沿边各族群众增收致富,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使边民留得住、早脱贫、富起来,打好守边强基攻坚战,确保沿边一线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使沿边地区在新时代更有新气象。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整体推进。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力度,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引导边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形成合力,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加强统筹,协同实施。用好存量政策,创新资金整合使用方式,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确保政策向沿边一线倾斜、项目向沿边一线靠拢、资金向沿边一线集聚。

——补齐短板,精准发力。解决边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生产生活问题,查缺补漏,补齐短板,加强民生保障,提升城镇和小集镇辐射带动能力,全面改善边民生产生活条件。

——持续发展,稳边固边。促进沿边一线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增强边民守土固边的责任感、自豪感和自信心,激发内生发展动力,增强兴边富民辐射作用,增进睦邻友好,助推云南沿边开发开放新高地建设。

(三)实施范围

本行动计划实施范围为保山、红河、文山、普洱、西双版纳、德宏、怒江、临沧等8个州市25个边境县市的110个沿边乡镇878个行政村(社区)和19个沿边农场,覆盖9424个自然村,59.4万户、235.6万人。

(四)建设目标

——城镇建设。以距国境线3公里以内的21个乡镇政府所在地(非县政府所在地)、9个抵边口岸城镇(除非国境线、县乡政府所在地、与抵边乡镇重合的口岸外)和18个常住居民3000人以上或600户以上的抵边小集镇为重点,巩固提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特色产业等。到2020年,城镇功能更加完备,辐射带动能力进一步增强,成为边民就地就近创业和就业、产业发展和商品流通、守土固边和睦邻友好的支点。

——村寨建设。按照“五通八有三达到”目标,对373个抵边行政村(社区)、19个沿边农场进行巩固提升,对505个非抵边行政村(社区)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进行建设。到2020年,沿边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脱贫,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达到全县平均水平,交通出行、饮水安全等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特色产业促进就业和增收能力进一步增强,沿边一线行政村(社区)全部实现“五通八有三达到”目标。

二、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

(一)支持沿边集镇建设

1.优化城镇发展布局和形态。加快抵边乡村建设规划编制,统筹落实乡村建设规划目标、乡村用地、乡村重要设施、乡村风貌、农房建设管理、村庄整治等任务。打造一批休闲旅游、商贸物流、民族文化、民族风情等服务农村、带动周边的特色抵边乡镇。发展一批具备一定人口规模和集市功能、交通便利,且周边10公里范围内无城镇的特色小集镇。

2.增强城镇市政功能和产业支撑。完善抵边乡镇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提升综合配套服务能力,打造宜居宜业环境。推动村镇建设与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相结合,因地制宜发展旅游、商贸、物流、文化、加工等产业。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1.道路建设。加快通村路、巡逻路、产业路、旅游路建设,推进抵边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到2020年末完成沿边一线2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目标。实施沿边一线危桥改造、县乡道改造、窄路面公路扩宽改造、县乡客运站改造等工程,力争边境乡镇公路达到四级公路标准。

2.电网改造。加快沿边一线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农村地区供电可靠率和综合电压合格率,提升沿边一线电力服务质量和水平。贯彻落实《云南省城乡居民生活用能实施电能替代价格方案》,实施以电代柴,逐步实现农村家庭电气化。

3.水利建设。加快水源建设,实施高效节水灌溉、山区“五小水利”和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等民生水利工程,提高沿边一线农村水利条件。加快边境县、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加快建设一批乡镇集中供水工程,对分散供水或水质不达标的供水点实施升级改造。对人口相对密集、距离城镇化供水管网较近的村庄,通过实施扩容改造和管网延伸工程集中供水。

4.通信网络。加强信息和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拓展宽带和4G网络覆盖广度和深度,推进实施边境乡镇行政村(社区)通宽带、自然村和重要交通沿线通信信号覆盖工程。完善边防边控通信设施,提高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实现边境乡镇行政村(社区)广播电视网络全覆盖。不断提高农村地区通信接入能力。加强行政村(社区)邮政设施建设,实现建制村100%通邮。

5.危房改造。鼓励沿边常住居民抵边居住,加快推进沿边一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聚焦解决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的危房改造问题。按照消除直接危险,同步提高房屋整体强度的要求,科学实施危房改造,确保质量安全。加大力度支持沿边一线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乡村学校教师周转房及配套设施建设。

(三)培育特色优势产业

1.特色优势农业。加强中低产田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地建设,大力推进水源(水库)工程建设。推进农产品优势资源开发,大力发展特色种植业。大力发展特色经济林和林下经济,人均建成1亩以上特色高效的经济作物或经济林果。提升沿边特色畜禽和水产养殖产业,人均每年出栏1头以上牲畜。稳步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巩固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加强农业科技示范建设,实施“互联网+农村服务”行动,打造世界一流的“绿色食品牌”。

2.特色加工制造业。培育壮大农林牧产品产地加工,大力发展珠宝玉石、木材、农产品、橡胶等特色资源深加工产业,因地制宜发展轻纺服装、少数民族手工艺品、乡村旅游商品等加工产业,培育带动力强、受益面广的增收致富产业。

3.特色服务业。打造沿边民族文化品牌,培育一批具有地域特色、民族特色的旅游景区、民宿、乡村生态民俗和特色餐饮,办好民族风情节,大力发展沿边旅游和跨境特色旅游。以重点口岸为依托,支持发展口岸边贸、商贸物流产业。发展农村电商,支持边境地区农产品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做好产品的宣传推介和品牌打造,形成一批产业电商示范村。

(四)完善基本公共服务

1.提升基础教育质量。加大对沿边一线农村学前教育的支持力度,实施“一村一幼”“一乡一公办”工程。全面改善沿边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保留抵边自然村小学教学点,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加强沿边一线义务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探索“县管校聘”机制,落实好边境沿线从事教育教学的教师职称评定政策,实施好乡村教师差别化生活补助政策。在不通汉语地区的幼儿园和小学低年级推行双语教育。

2.完善基本医疗服务。推进边境地区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一体化管理,加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和基础设施建设,每个村(居)委会卫生室不低于60平方米,配备基本药品和医疗设备。协同推进乡镇一级“一站式”即时结算工作。鼓励公共卫生人才向基层流动,培养壮大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每个村(居)委会有具备相应资质的乡村医生。

3.推进文化科技兴边。加强沿边一线文化公共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基层综合文化站建设工程,新建或扩建乡镇综合文化站,实现贫困县村级综合文化站建设全覆盖。培养乡土民族文化能人和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完善沿边农村科技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科技活动室,培养当地科技带头人。

4.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提升居家社区和农村养老服务水平,加快沿边乡镇养老中心建设。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给予补贴,实现沿边一线建档立卡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全覆盖。加大对沿边一线贫困人口临时救助、慈善救助力度。对抵边行政村(社区)内群众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等保险产品给予补助。

5.促进边民就地就近就业创业。开展沿边群众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着力培养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加强就业援助,对就业困难边民实行分类帮扶,做好零就业家庭帮扶工作。护边员、护林员、外事界务员、联防员等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沿边一线边民。对边民自主创业实行“零成本”注册。

6.打好沿边深度贫困脱贫攻坚战。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突出守土固边、居边脱贫致富,着力推进易地扶贫搬迁、产业就业扶贫、生态扶贫、健康扶贫、教育扶贫、能力素质提升、农村危房改造、贫困村提升、兜底保障、守边强基等10大工程,加大脱贫攻坚政策措施向沿边贫困地区的倾斜力度,确保沿边贫困村、贫困人口如期脱贫出列。

(五)提升开放活边水平

1.加强边境互市点、边民集市点建设。加强互市点及其周边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边民互市点发展升级。鼓励互市点完善“二级市场”,形成专业化的仓储、物流、集散、加工中心。改善边民贸易条件,建设一批边民集市点。探索互助合作社、“边民互市+加工”“边民集市+加工”等发展模式。

2.口岸(通道)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口岸(通道)和通关便利化基础设施建设,以联检设施、物流仓储、查验货场等为重点,推进新开口岸和重点通道建设,提高管理水平、服务质量和通行效率。重点建设瑞丽、河口、磨憨、猴桥、清水河等一类口岸,继续加大勐满、关累等拟新开口岸建设和木城、龙富等通道建设投入力度。

3.开发开放平台建设。加强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边(跨)境经济合作区、综合保税区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一批企业在沿边一线落户发展,按照区位和资源优势,将各类开发开放平台建设成为集加工贸易、特色农产品商品交易、物流仓储、跨境旅游、跨境电子商务等于一体的综合经济功能区。

(六)加强稳边固边建设

1.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建设。深入开展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户等建设。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引导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广大信教群众为稳边固边和沿边一线发展服务,鼓励开展和谐寺观创建活动。推进“互联网+民族团结”,加大对民族类宣传媒体支持力度。

2.沿边一线基层治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引导边民树立爱国爱党守土固边的责任感和荣誉感。配强驻村工作队,发挥其带领群众学习现代生产技能、培养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作用。对沿边一线所有行政村(社区)选派第一书记。推进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确保每个村民小组都有可供使用的活动场所。

3.社会帮扶协作。鼓励和组织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公民个人到沿边地区兴业创业、吸纳就业、捐资助贫,开展各类经济技术交流活动,积极参与沿边一线建设。加强行业扶贫重点帮扶、社会扶贫协同帮扶,发挥沪滇粤滇扶贫协作、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军队和武警部队参与扶贫的优势,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资源整合、力量集成的扶贫合力。

4.生态环境保护。强化沿边一线重点生态建设,加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实现“应退尽退”。生态管护岗位优先安排沿边一线建档立卡贫困边民,落实好管护任务和补助资金。加强沿边动植物疫病防控,防范动植物疫情跨境传播。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强化沿边一线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5.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大力治理村庄垃圾,加强垃圾和污水处理等工程建设,完成较大规模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开展农村公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同步实施厕所污水和粪便治理,厕所污水和粪便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提升进村入户通达水平,实施村庄建筑风貌整治及亮化美化绿化工程。

6.平安沿边建设。加强边防信息化建设,加大对边防检查设施和装备的投入力度。建立边民身份认证制度和边民补助动态调整机制,巩固沿边一线群众基础。加强群众性管边队伍建设,落实好护边员、外事界务员等管边护边队伍的经费补助。支持友好村寨建设,加强边民法治宣传,加大对沿边一线反恐、禁毒、打击非法出入境和走私力度。

7.军警民融合发展。广泛开展爱国守边教育,依托公安边防派出所和边防执勤点、边防哨所、观察站等,建立抵边居民点和生产点,合理布局边境警民服务站。加强军地联合、军民融合,党政军警民合力强边固防,支持边民脱贫增收,防范和打击各类敌对破坏活动及违法犯罪行为。

8.加强边境沿线边防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边境沿线的物理隔离设施、智能监控系统、抵边警务室等边防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立体化边境防控体系建设,有效维护沿边地区的安全稳定与良好秩序。

以上6项任务38项工程,3年总投入1261090万元。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云南省深入实施兴边富民工程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三年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省民族宗教委。成员单位由省直有关部门和中央驻滇有关单位、云南省军区、省公安边防总队组成。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时安排部署三年行动计划建设任务,指导和督促边境州、市、县落实到位。边境州、市、县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完善沿边三年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三年行动计划如期完成。边境县、市人民政府承担主体责任,县、市长为第一责任人,负责行动计划的落实。

(二)加大资金投入

省财政筹措资金支持抵边小城镇、集镇建设,同时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加大对边境地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省直有关部门将有关工程资金投入任务及时纳入本部门年度计划优先安排。边境州、市、县统筹各级各部门资金,加大对沿边地区支持力度。引导社会资金加大投入,发挥群众建设主体作用,发动边民投工投劳。

(三)健全机制保障

建立工作推进会议制度,省深入实施兴边富民工程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三年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适时召开工作推进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定期、不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议,部署和推进工作。建立规划先行制度,围绕三年行动计划目标和任务,边境州、市要制定实施意见,边境县、市要制定实施计划,边境乡镇要制定建设规划。完善对口帮扶和社会帮扶机制,深入实施东西部扶贫协作,推动东部地区人才、资金、技术向沿边一线贫困地区倾斜支持。

(四)强化督查考核

省深入实施兴边富民工程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三年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商省政府督查室,负责对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和考核,每年对省直有关部门和边境州、市、县人民政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情况专题报告省人民政府,对完不成任务的省直部门和州、市、县人民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加强计划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督查,组织开展计划实施情况评估,定期向省人民政府报告。每季1通报,每年1考核,3年总考核,确保如期完成三年行动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

附件:1.云南省110个沿边乡镇、21个抵边乡镇、9个抵边口岸、19个沿边农场和18个抵边小集镇名单

2.云南省深入实施兴边富民工程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三年行动计划项目表(2018—2020年)

责任编辑:王俊春录入:王俊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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