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20 09:21:26 云南省民族学会33257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64号)和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的《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教研〔2017〕2号)精神,为支持云南大学加快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全面深化改革
(一)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把云南大学列为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单位。支持云南大学编制管理改革,实行人员总量管理,实施动态调整,报省委编办备案。支持学校自主聘用和解聘工作人员,实施预聘长聘制,对特殊岗位和特殊人才,采取考核等形式进行聘用。支持学校在编制、职数和人员总量内,实行人员调配备案管理,简化审批流程。支持学校自主设置内设机构,自主确定岗位设置方案和聘用管理办法,试点推行管理人员职员职级制改革。支持学校推进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改革,放宽评审范围、评审次数和评审权限,实施评审结果备案制。支持学校推进薪酬制度改革,核定绩效工资水平和总量,自主确定绩效工资结构和分配方式,实施动态调整。(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云南大学)
(二)深化采购制度改革。扩大学校采购自主管理权限,支持学校创新教学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服务模式。支持学校自行组织采购,自行选择科研仪器设备评审专家,利用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开展网上竞价采购。(责任单位:省财政厅、教育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云南大学)
(三)深化科研体制机制改革。支持学校在科研运行保障、经费管理、绩效评价、成果转化、收益处置等方面改革。支持学校按照项目科研周期统筹使用省级科研经费。支持学校申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国家科研任务,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科技奖励;在省级科研项目、创新团队、智库、科技人才、科研平台和优秀成果等评选中给予支持。支持学校开展省科技计划项目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实行预算编制、项目受理、立项评审、预算执行、项目实施、项目验收、绩效评价、成果汇交等全流程专业化项目管理。(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省社科联,云南大学)
(四)深化外事管理体制改革。支持学校深入推进国际交流合作。积极争取授权云南大学自行审批本校教学科研人员(省管干部除外)执行学术交流合作任务,出具有关任务批件办理因公护照及签证。支持云南大学与世界一流大学、学术机构合作,积极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开展高水平人才联合培养和科研联合攻关,全面提升云南大学的国际化水平与国际影响力。(责任单位:省外办、教育厅,云南大学)
(五)深化学科建设管理体制改革。支持学校创新学科建设组织模式,设立“学科特区”,赋予“学科特区”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方面更大的权限,充分激发学科建设活力。创新考核评价机制,以提升学科的自我评价、自我发展能力为重点,建立符合一流学科建设的考核评价标准和自我评价调整机制,充分调动“学科特区”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新性。(责任单位: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云南大学)
二、加强条件保障
(一)加大经费投入。完善政府、学校、社会相结合的多元投入机制。省财政2018—2020年投入不少于25亿元专项资金,支持云南大学世界一流大学建设。云南大学要积极拓宽筹资渠道,整合各类资金,制定完善的资金规划和年度使用计划。(责任单位: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教育厅,云南大学)
(二)加强资源整合。统筹考虑云南大学世界一流大学建设与区域高等教育发展的关系,推进云南大学与省内有关高校的整合,支持云南大学与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的合作,深化产教融合发展,提高学校吸纳社会资源能力,优化资源配置,共建一流大学。(责任单位:省教育厅,云南大学)
(三)加快平台建设。根据云南大学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的实际需要,在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引进、科研平台建设、基本建设、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特事特办,优先审批。(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昆明市人民政府,云南大学)
三、强化管理考核
(一)强化绩效管理。支持云南大学强化目标导向和实绩考核,健全导向明确、激励约束并重的绩效评价机制,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对建设目标、建设内容、改革任务、实施进展、预期成效等进行常态化监管,形成激励约束机制。(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云南大学)
(二)强化目标考核。支持云南大学根据建设目标和任务,建立“年度报告、中期评价、终期考核”的评价机制,完善过程管理和动态考核评价办法。以人才培养成效、师资队伍水平、科技创新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作为评价的主要依据,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着力提高云南大学世界一流大学的建设成效。(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云南大学)
四、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云南大学世界一流大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省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省委组织部部长、省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等任副组长,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云南大学世界一流大学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总体规划、重大政策,统筹协调解决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地、有关部门要结合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的精神,明确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措施,广泛动员和引导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云南大学世界一流大学建设,为云南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营造良好环境。
云南大学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加强党对学校的领导,聚焦建设和改革重点任务,分步组织实施,把云南大学建设成为立足祖国西南边疆,面向南亚东南亚的综合性、国际性、研究型世界一流大学。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