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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春县人民政府关于举行《绿春县城市管理补充规定》听证会的公告

2017-08-04 11:04:34 云南省民族学会48679

为在政府重大决策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绿春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决定以县人民政府名义举行《大黑山橡胶场林地林木流转方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绿春县城市管理补充规定》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17年8月下旬在绿春县城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发布听证会第2号公告时确定。

三、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名额为20至25人,其中:

1.本县区域内年满18周岁,关注听证事项的公民8至10人。从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2.本县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者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政府有关部门代表12至15人。

3.前两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县政府推荐或者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10人以内,在报名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符合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条件的人员也可以报名申请作为听证旁听人。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县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采用电话、传真或者直接到绿春县人民政府法制办报名。报名电话4224858(传真);用电子邮件报名的发送至lcfzb01@163.com。采用信函、传真报名的也可使用此报名表。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7日17:30时。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承办单位将在听证会7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名单,在网站发布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听证主持人、听证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

联系单位: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法制科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李 瑶  0873-4224858

附:《绿春县城市管理补充规定听证会报名表》


绿春县人民政府

2017年8月2日


责任编辑:王俊春录入:王俊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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