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13 14:58:27 云南省民族学会84551
《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沾益海峰省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的请示》(曲政请〔2016〕6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对沾益海峰省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进行调整。调整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面积不变,缓冲区面积由1823.9公顷调整为1835.1公顷,实验区面积由22091.0公顷调整为22079.8公顷。
二、请督促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和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根据批准调整的功能区划,尽快开展确界定桩工作,并予以通告。
三、请尽快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组织修编《沾益海峰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并按照程序上报审批。
四、请妥善处理自然保护区与周边社区的关系,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能力建设,强化自然保护区规范管理,严守生态红线,加大资金投入,科学处理好生态保护与当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关系。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