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连芳,回族,1920年11月1日生,河北省盐山县城关镇人。
1933年13岁时就参加革命,跟随刘格平、刘子芳从事地下工作,站岗送信,机智勇敢,是出了名的“小交通”。
1935年加入中国青年(左翼)作家协会,以笔做刀枪宣传抗日,讨伐日伪的罪行。
1938年初任冀鲁边区抗日救国军特务团政治部宣传股股长、沧盐总战委会宣传部副部长、盐山战委会组织部部长,193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从此成为坚信马列主义、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坚强战士。
1939年初任冀鲁边区回民救国总会主任、边区回民支队政委,1941年兼任冀鲁边区行政委员会常委,1945年任中共天津市委(地下)委员、宣传部长。
1946年任渤海区回民协会主任,1947年任沧州市副市长、渤海行署回民工作委员会主任。
新中国成立后,1949年调北京工作,任中央民委二司司长。
1950年8月毛主席命令中央组建少数民族慰问团,任第二分团副团长,率领慰问团赴云南,把党的温暖和关怀带到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慰问团工作结束后,应云南省领导的请求留云南工作。
1951年8月任云南民族学院副院长、中共云南省委统战部副部长,1952年任云南省边疆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兼省民委副主任。文化大革命中受到残酷迫害,10年被关押审查。
1978年任云南小龙潭煤电指挥部副总指挥兼党委副书记。
1979年任中共云南省委民族工作部部长、省民委主任。
1983年任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历任云南省第一、二、三届人民委员,全国政协第六、七、八届委员,中共云南省委民族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