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会受邀参加讨论《云南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拟规范讨论会
2014-12-12云南省民族商会387807
云南省民族商会秘书长杨振在会上发言
云南省民族商会副秘书长马一弘参会
讨论会现场
2012年8月8日,商会秘书长杨振、副秘书长马一弘一行受邀参加继云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开展昆明市主城区清真食品安全问题检查调研活动后的关于《云南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拟规范讨论会。
此次讨论会由云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政策法规处处长杨剑波主持。昆明市民委领导、曲靖市民委、红河州民委、昆明四区的民宗局领导以及相关企业、社团的代表也参与了讨论会。
《云南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是促进清真食品产业发展的重要依据,其根本目的是为了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规范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加强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
商会秘书长杨振在讨论会上积极发言,并就《云南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中第九条第一款和第十四条第七款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杨振秘书长还表示,民族宗教无小事,清真食品问题在民族宗教中影响深远,倡议相关的社会团体要提高责任意识,积极为促进清真食品产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update time:2014-12-12 10:5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