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滇池分级保护范围划定方案的公告
2015-11-30云南省民族学会112329
为了加强滇池的保护与管理,防治水污染,改善流域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关于滇池一、二、三级保护区的具体范围由昆明市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的规定,市政府组织编制了《滇池分级保护范围划定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详见图1),现予以公布。
自本《方案》公布之日起,除滇池主要出入湖河道两侧的二级保护区以外,滇池一、二、三级保护区具体范围、环湖路、滇池面山界线均以本《方案》为准,城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按照省政府已批准的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执行。
一、滇池一级保护区(详见图2)
一级保护区,指滇池水域及保护界桩向外水平延伸100米以内的区域,但保护界桩在环湖路(不含水体上的桥梁)以外的,以环湖路以内的路缘线为界。一级保护区面积为32397平方公里,占滇池流域的11%。
二、滇池二级保护区(详见图3)
二级保护区,指一级保护区以外至滇池面山以内城乡规划确定的禁止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及主要入湖河道两侧沿地表向外水平延伸50米以内区域。二级保护区面积为60694平方公里,占滇池流域的21%。其中禁止建设区39384平方公里,占14%;限制建设区2131平方公里,占7%。以上二级保护区面积未完全包含主要入湖河道两侧沿地表向外水平延伸50米以内的区域,此区域具体范围将在《滇池流域城镇水系专项规划(修编)》中予以明确。
三、滇池三级保护区(详见图4)
三级保护区,指一、二级保护区以外,滇池流域分水岭以内的区域。三级保护区面积为11125589平方公里,占滇池流域的38%。
四、环湖路(详见图5)
环湖路是指昆明市城乡总体规划确定的环绕滇池水体的公路。环湖路分为环湖北路、环湖东路、环湖南路、环湖西路4段。环湖北路:由省武警总队医院到洪家村,线型由草海滨湖路(规划)、观景路、湖滨西路、湖滨东路组成;环湖东路:由洪家村到海晏村,线型为现状环湖东路,不包括庄家塘立交至洪家村段;环湖南路:由海晏村到芦柴湾,线型为现状环湖南路和正在建设的古城段;环湖西路:由芦柴湾到省武警总队医院,线型为现状高海高速公路。
五、滇池面山界线(详见图6)
滇池面山界线是滇池周边可视的最外层山体的山脊线,标志性山峰为:长虫山、一撮云、梁王山、文笔山、豹子山、观音山、西山、棋盘山等。
滇池流域各级人民政府及市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公告公布的《方案》,全面做好《条例》贯彻执行工作,在滇池保护范围内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条例》,形成保护滇池、人人有责、全民行动的良好风尚。
对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昆明市人民政府所有。
图一
图二
图三
图四
图五
图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