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5-11-03云南省民族学会35853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是带动文化产业发展,扩大文化影响力,推进文化旅游兴市战略的重要举措。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4﹞6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为引领,以改革创新、科技进步和开放合作为动力,以知识产权保护利用和创新型人力资源开发为核心,以生态城市和聂耳文化两大品牌为切入点,实施文化旅游兴市战略,着力发展特色文化产业,加快培育新兴文化产业业态,切实提高全市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整体质量水平和核心竞争力,释放产业融合发展活力,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为扩大内需、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服务。
(二)基本原则
创新驱动,融合发展。推动技术创新、业态创新、内容创新、理念创新、模式创新和管理创新,促进创意和设计服务产品的生产、交易和成果转化,着力推进与制造业、数字内容、建筑业、旅游业、特色农业、体育业和文化产业等融合发展。
突出特色,重点突破。依托玉溪自然资源多样、气候环境宜人、民族文化多元、地域区位独特等优势,重点选择基础好、市场前景广阔的产业加快融合发展,培育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促进特色化、多样化、差异化发展。
市场主导,开放合作。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政府在制度建设、平台搭建和市场监管等方面的职责。加强与国内外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机构的开放合作,促进包容多元的“创意玉溪”建设。
文化传承,持续发展。依托玉溪丰厚的文化资源,丰富创意和设计内涵,拓展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利用空间,促进文化遗产资源在与生产和市场的结合中,实现传承和可持续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先导产业不断壮大,与相关产业全方位、深层次、宽领域的融合发展格局基本建立,全社会创新意识不断提高。建成1-2个有一定规模、原创设计为核心、相关产业链为聚合的创意产业集聚区,打造一批跨界融合、跨境合作、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建设特色小城镇,培养一批重点领域专门人才、高技能人才、国际化人才和领军人才,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形成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品牌。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文化产业主营业务收入的18%。相关产业产品和服务的附加值显著提升,为推动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发挥重要作用。
二、主要任务
(一)形成制造业发展新亮点
鼓励工业设计企业发展,支持基于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新需求的工业设计应用研究,促进工业设计向高端综合设计服务转变,推动工业设计服务领域延伸和服务模式升级。加强工业设计服务。加强卷烟产业、矿电产业、装备制造业、农业等产业的产品设计、包装设计,全面提升工业设计服务水平。以优惠的政策制度环境,引入高端工业创意设计人才、团体和企业,组建工业设计园区、创意设计和研发中心、工业设计公司、大师工作室等具有较高水平的文化创意设计服务机构,形成完善的工业创意设计服务体系。加强传统文化与现代时尚的融合,推动生活日用品、日用化学品、家用电器、家具、数字产品、服装玩具、文化体育用品、保健药品和食品、旅游商品等消费品工业向创新创造转变,增加多样化供给,引导消费升级。创新管理经营模式,以创意和设计推进制造业服务化,加强广告营销策划,增加制造业产品的文化内涵和附加值,提高整体效益和区域竞争力。(牵头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参与部门:市科技局)
(二)发展数字内容产业新业态
推动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生产、传播、消费的数字化、网络化进程,强化文化对信息产业的内容支撑、创意和设计提升,加快培育双向深度融合的新兴业态。落实国家文化科技创新工程西部行动方案,以数字技术、软件技术、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云计算等高新技术提高文化企业科技水平,形成一批高附加值、多功能、多业态的数字化文化企业集群。促进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依托玉溪日报、玉溪电视台、玉溪人民广播电台和玉溪网,以先进技术为支撑、内容建设为根本、机制创新为动力、重点项目为抓手,扎实推动内容生产、传播渠道、技术平台、机制体制、经营模式“深度融合”,打造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移动客户端、手机报、微博微信、户外新媒体“七位一体”党媒新平台,形成导向正确、立体多样、传播高效的新型主流媒体。用2至3年时间打基础,初步形成媒体融合发展的业务模式,基本实现新闻采编流程的重构再造,报网融合、台网融合迈出实质性步伐。全面推进三网融合,推动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和交互式网络电视等服务平台建设,支持智慧城市、智慧景区、智慧社区、智慧家庭示范推广工作。加强通讯设备制造、网络运营、集成播控、内容服务单位间的互动合作。推进数字电视终端制造业和数字家庭产业与内容服务业融合发展,提升全产业链科技创新实力。(牵头部门:市科技局、市文化广电局;参与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民宗局、市文化产业办、市财政局)
(三)大力提升城市公共文化设施水平
在城市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达标的基础上,依托特色自然生态和人文资源,规划和设计一系列能够彰显城市文化精神,具有艺术性、符合大众审美的历史文化景观、生态园林、山水景观、文化长廊等公共文化景观,建设表演、展览、运动健身、休闲、观光游览、节日集会等各类活动场所,形成“处处有景”的城市公共文化设施格局,努力建设形成特色多元、和谐互动的公共文化景观体系。结合城市发展和文化定位,建设一批增强城市灵气、彰显城市特色、满足城市公共文化需求的文化活动广场、歌舞剧场、美术馆、博物馆、文化艺术中心、体育活动中心等大型城市标示性公共文化设施。优化城市标示性公共文化设施间的地域组合,以及文化设施与娱乐设施的地域组合,提升公共文化设施与文化娱乐设施的功能延续和互补,提升公共文化设施的使用率和便利性。特色文化设施建设。以彰显玉溪精神,增强认同感和凝聚力为目标,建设一批具有玉溪特色的大型文化设施,如帽天山古生物文化博览馆、云南铜矿工业遗址博物馆、聂耳音乐会馆等多媒体多功能互动场馆。加快建设一批音乐厅、群众艺术馆、艺术会馆等多样化文化设施,以满足城市多样化的文化需求。(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参与部门:市文化产业办、市民宗局、市文化广电局、市体育局)
(四)加强文旅互动
依托昆玉红旅游文化产业经济带建设,推动民族传统文化、生态文化、历史文化与旅游业的深度结合,整体提升玉溪文化旅游业的发展层次,走出一条具有玉溪特色的生态文化旅游发展道路。结合昆曼高速城镇发展带的规划布局,充分发掘峨山、新平、元江独特的彝族、花腰傣、哈尼族民族文化,不断丰富旅游产品的民族文化内涵,重点开发民族风情体验、民族歌舞演艺、民族节庆、生态观光休闲、特色美食餐饮、都市农庄等特色项目,打造具有浓厚民族文化特色的旅游县、旅游小镇、旅游村寨。充分发掘澄江等地的山水生态文化资源,建设一批具有示范意义的国家公园,开发一批国际化的生态文化旅游主题公园,打造一批特色滨湖生活体验小镇,走出一条具有玉溪特色的生态文化旅游发展道路。依托通海、江川、华宁等地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通过历史文化名镇、青铜文化园区、陶工艺园区和民间工艺创意小镇建设,积极开发历史文化旅游项目。充分利用世界自然遗产的吸引力,把帽天山打造成为国际知名的古生物科考、修学、科普集中地。促进帽天山文化遗产与抚仙湖山水文化有机融合,形成“山水之间现文化、古今贯通晓历史”的文化旅游效应,积极融入昆明石林、楚雄恐龙谷等知名旅游项目,打造云南地质奇观文化旅游专线。(牵头部门:市旅游发展委;参与部门:市文化产业办、市民宗局、市文化广电局)
(五)挖掘农业发展新特色
提高农业领域的创意和设计水平,推进农业与文化、科技、生态、旅游的融合。围绕高原粮仓、特色经作、山地牧业、淡水渔业、高效林业、开放农业六大优势领域,注入民族文化、生态文化、农耕文化、乡村文化,提升高原特色农业的观赏性、文化性和附加值。强化休闲农业经营场所的创意和设计,建设集农业生产、加工、营销、物流、文化体验、休闲观光等全产业链的现代农业庄园。鼓励发展楼宇园林、阳台园艺,进一步拓展休闲农业发展空间。支持专业农产品市场、特色农产品展览展示馆(园)建设,推进特色农产品文化宣传交流。建立健全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的技术标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与检验检测体系,加强地理标志商标和农产品商标的注册和保护,扶持地理标志产品发展壮大,支持农业企业申报和推介绿色环保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原产地标记,鼓励利用信息技术创新具有地域文化特色的农产品营销模式。(牵头部门:市农业局;参与部门:市旅游发展委、市文化广电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六)积极发展体育休闲娱乐业
全力打造环湖高端休闲度假核心区和红塔城市休闲娱乐核心区,构建与未来多样化市场需求相适应的休闲娱乐产品体系,形成合理的休闲娱乐业结构和布局。围绕度假、休闲、养生、体验等多元功能,进一步凸显玉溪的湖滨山水特色,以三湖为载体,打造特色环湖休闲度假廊道。在保护优先的前提下,针对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的资源特色和景观文化内涵,以生态可持续发展为理念,将文化融入到山水田园之间,充分展现“亲水休闲”、“登高望湖”、“显山亮水”的特点,建设集观光、住宅、训练比赛、休闲购物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湖滨湿地公园、高原康体娱乐中心、体育广场、高端生态社区,打造具有多样业态的“一站式”现代综合休闲旅游度假区,创建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生态休闲度假品牌。依托红塔区“生态红塔·休闲天堂”的现代宜居生态城市品牌,规划建设一批商务会议中心、购物中心、美食中心、音乐中心和时尚消费中心。把红塔区打造成为玉溪休闲娱乐和文化消费中心,建设成为承接昆明、辐射八县、带动区域休闲娱乐创新发展的引擎城市。依托生态自然环境优势,加快推进环抚仙湖、哀牢山—红河谷、龙泉—绿汁三大运动休闲项目建设,精心包装、策划运动休闲产品,构建形成特色突出的运动休闲产业。加快引进国际山地自行车赛事、中国环湖自行车拉力赛、环湖马拉松赛等国内外重大体育竞技赛事。加快推进健身中心、训练中心、赛事赛道、体育场馆、运动功能性服务站点等体育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培育体育运动新品牌,全力打造大型综合运动休闲产业群。(牵头部门:市体育局;参与部门:市旅游发展委、市民宗局、市科技局、市文化广电局)
(七)提升文化产业新实力
全面拓展文化创意产业链,不断提升文化创意活力,全力打造知名创意交流平台。立足玉溪市和滇中城市经济圈工业制造业基础和未来产业布局,大力发展工业设计、建筑设计、包装装潢设计、多媒体设计、模型设计等生产性的文化创意产业,提升文化创意产业对玉溪和滇中现代装备制造业、包装印刷业的创意服务能力,促进文化创意与第一、二、三产业的深度融合。重点发展围绕玉溪市重要历史文化资源、民族文化资源和自然生态资源,以文化体验创意策划为主体的广告、风景园林设计、工艺品设计等服务业,积极打造独特体验项目,加强现有都市庄园、度假养生基地、文化旅游景点、手工艺品、特色民族生态旅游地的创意提升,全面增加体验经济价值。遵循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的原则,结合“通海—华宁”丰厚的人文底蕴,以华宁陶工艺为主体,挖掘整合易门黑陶工艺、江川青铜工艺、通海刀具等民间工艺文化资源,不断促进工艺品业向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和品牌化方向转变,全力打造“通海—华宁”民间工艺品特色增长极。推进文化创意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创意产业园区(基地)建设,积极营造文化创意氛围,吸引国内外文化创意企业、文化创意机构和文化创意人才入驻。鼓励和支持文化企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组建创新型组织,促进科技和创意成果转化。通过建立创意展示平台、举办创意设计大赛、形成促进集体和个人充分发挥创造能力的市场环境和政策环境。(牵头部门:市文化产业办、市文化广电局;参与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科技局、市工商局)
三、政策措施
(一)放宽市场准入条件
明确鼓励进入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的领域,按照“非禁即入”和“非禁即准”的原则,法律法规未明令禁入的领域,一律向社会各类资本开放。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利用一切符合创意设计产业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发展创意设计产业。鼓励设立个人或合伙制的设计、创作、咨询、策划室(所)等中小微创意设计企业,放宽注册场地条件。完善知识产权入股、分红等形式的激励机制和管理制度。实行创意设计企业登记注册认缴制,允许以知识产权作价出资组建创意设计公司,允许注册资本分期到位。支持民营创意设计企业在工商登记、项目审批、财政扶持、投融资及从业人员职称评定、成果评奖等方面与国有文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牵头部门:市工商局、市知识产权局;参与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旅游发展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文化广电局、市科技局、市体育局)
(二)激发创意市场活力
推动创意设计优势企业根据产业联系,实施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业务合作,打造跨界融合的产业集团和产业联盟。加快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和相关产业群建设,加强创意设计企业、专业供应商、服务供应商和相关机构的紧密联系,形成从创意生产、设计策划、生产加工、运营推广、渠道销售、增值拓展到市场消费的“一条龙”循环系统。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完善专业化创新服务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国家允许范围内,根据自身特点建设区域性和行业性交易市场,营造创意设计产业集群化发展良好环境。建立健全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技术标准体系,加快制定修订一批相关领域的重要标准。鼓励行业组织、中介组织和企业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支持自主标准国际化。支持设计、广告、文化软件工作室等各种形式的小微企业发展,鼓励专业化的创意设计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打造中小企业集群。鼓励企业应用各类设计技术和设计成果,开展设计服务外包,扩大设计服务市场。鼓励企业、院校、科研机构成立战略联盟,引导创意设计、科技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加大联盟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建设,推行知识产权集群式管理。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扩大产品和服务出口,通过海外并购、联合经营、设立分支机构等方式积极开拓国际市场。(牵头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工商局;参与部门:市旅游发展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局、市文化广电、市知识产权局、市质监局)
(三)加大保障土地供给
鼓励利用存量土地、自有房产兴办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继续保留划拨方式使用,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须按照有偿方式使用。文化企业依法取得的划拨土地,因转让或改变用途不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依法采取协议方式办理用地手续。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授权经营的文化企业可在使用年限内采取作价出资(入股)、租赁的方式配置土地,或者在直属企业、控股企业、参股企业之间转让。(牵头部门: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完善财税价格优惠政策
鼓励各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创意设计产业发展的支持。在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领域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点,将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内容纳入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等领域,对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按照规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国家重点鼓励的文化产业出口实行营业税免税。落实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有关政策,对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的国家重点鼓励的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出口实行增值税零税率。推进创意广告领域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范围严格限定在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清理其他不合理收费。继续推动落实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用水、用电、用气、用热实行与工业同价政策。(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物价局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金融服务支持
建立完善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无形资产价值评估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增加适合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的融资品种,拓展贷款抵(质)押物的范围,完善无形资产和收益权抵(质)押权登记公示制度,探索开展无形资产质押和收益权抵(质)押贷款等业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小微企业发展,设立更多运作规范的创意产业小额贷款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融资公司、担保公司,完善融资担保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引导暂不具备上市条件的高成长性、创新型企业到“新三板”挂牌交易。鼓励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发行公司债、企业债、集合信托和集合债、中小企业私募债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政府引导设立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投资基金。积极引导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民间资本及各类投资机构投资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领域。支持金融机构选择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项目贷款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建立社会资本投资的风险补偿机制,鼓励各类担保机构提供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服务。鼓励保险公司加大创新型文化保险产品开发力度,发展适合我市文化产业需求的保险产品,制定一揽子保险计划,提供一站式保险服务,探索设立专业文化产业保险组织机构,促进文化产业保险发展。鼓励文化产权类交易场所和其他交易场所整合金融资源,创新交易产品,便利文化产业融资,增强文化产权流动性。(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文化产业办、市金融办,人民银行玉溪中心支行;参与部门:玉溪银监分局、市保险行业协会)
(六)注重知识产权保护
加强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完善有利于创意设计发展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强数据保护等问题研究。鼓励工业产品创意设计成果申请专利,实施专利资助政策,加强对高质量创意创新、具有民族文化内涵的外观设计专利的资助。引导和扶持外观设计专利转化运用,逐步加大外观设计专利在项目立项中的权重。促进专利发明人、设计人奖酬政策的落实。提高知识产权服务能力,适应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需求。活跃知识产权交易,促进知识产权的合理有效流通。加强知识产权监督执法,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惩处力度,完善维权援助机制。(牵头部门:市知识产权局;参与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局、科技局、工商局、文广局)
(七)强化人才培养模式
大力实施“云岭文化名家”培养工程,每年遴选一定数量的优秀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人才纳入“云岭文化名家”培养工程,进行重点培养。优化专业设置,鼓励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加强专业(学科)建设和理论研究。鼓励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培养纳入职业教育体系,发挥职业教育在文化传承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形成一批传承和创新玉溪民族文化艺术和民间工艺的示范专业。推动民间传统手工艺传承模式改革,培养一批具有民间工艺创新能力的技术技能人才。积极推进产学研用合作培养人才,扶持和鼓励相关行业和产业园区、龙头企业与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及科研机构共同建立人才培养基地,探索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创意设计与经营管理结合的人才培养新模式,加快培养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加强创业孵化,加大对创意设计人才创业创新的扶持力度。探索建立促进创意设计人才交流和技能提升的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开展各层次专业化的竞赛活动,促进创新成果展示交易。健全符合创意设计人才特点的使用、流动、评价和激励体系,推进职业职能鉴定和职称评定工作,加强人才科学管理。(牵头部门:市文化产业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参与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局、文广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将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作为产业转型升级的重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要建立工作机制,加强地区间、部门间、行业间的协同联动,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位。要加强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支持创新、鼓励创意设计的良好氛围。重视完善文化产业统计制度,加强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类产业统计、核算和分析。加快发展和规范相关行业协(商、学)会、中介组织,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在行业研究、标准制定等方面的作用。市发展改革委要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落实意见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分析,对出现的重大情况和问题及时上报市人民政府。
玉溪市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