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耕文化保护与传承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5-10-16云南省民族学会133624
曲靖市委办、市政府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耕文化保护与传承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加强农耕文化保护与传承是民族团结发展进步的重要基础,是现代文化创新发展的客观要求,是美丽家园建设的重要内容。
《意见》要求,要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按照分类指导、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合力共建、分级保护的要求,实施濒危农耕文化抢救工程、农耕文化保护与传承示范工程、农耕文化保护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传统村落保护工程、乡村记忆工程、特色农耕文化产业发展工程、农耕文化艺术精品创作工程、实施农村基层文化建设推进工程等八大工程。
《意见》强调,把保护和传承优秀传统生产技艺、耕作制度、习俗礼仪、语言服饰、歌舞节庆、传统体育、民居建筑等农耕文化与保护利用传统村落、建设民族特色旅游村寨等相结合,到2020年,基本建立重点突出、布局合理、制度完善、规范有序的农耕文化保护与传承工作格局。建设一批带动作用明显并有一定影响的农耕文化示范点,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特色文化品牌,培养一批高素质人才,建立健全农耕文化保护制度和传承体系,使具有重要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农耕文化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科学传承和合理利用。争取创建国家级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1个,省级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7个,市级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15个,申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30名以上。
update time:2015-10-16 10:4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