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云南省疫苗药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20-01-10云南省民族学会74535
为进一步加强疫苗药品管理,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云南省疫苗药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董 华 副省长
副组长:黄小荣 省政府副秘书长
杨 洋 省卫生健康委主任
(待定) 省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 员:冯 德 省委编办副主任
赵修春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浦丽合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
高 俊 省科技厅副厅长
李 珉 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副总队长
林 辉 省民政厅副厅长
杨瑞碧 省司法厅副厅长
杨 昆 省财政厅副厅长
施边明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一级巡视员
陆 林 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李明秋 省国资委副主任
刘本军 省药监局局长
田虎青 省新闻办专职副主任
李雪松 省法院副院长
王亚锋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
邱丽梅 云南银保监局二级巡视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省药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刘本军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人组成。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苗药品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全省疫苗药品管理工作,研究解决疫苗药品产业布局、行业规划、生产流通、质量安全、供应储备、预防接种、补偿赔偿等重大问题,加快推进疫苗药品技术创新、工艺优化、产业升级;定期分析疫苗药品安全形势。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跟踪督促领导小组议定事项的落实;及时梳理汇总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推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