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数字云南”展厅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19-11-21云南省民族学会37171
为加快推进“数字云南”展厅建设,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数字云南”展厅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杨 杰 省政府秘书长
副组长:陈 明 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国资委主任
尹燕祥 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兼省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成 员:卢文祥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聂里宁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
王永全 省教育厅党组成员、省招生考试院党委书记
胡水旺 省公安厅副厅长
赵晓静 省财政厅副厅长
杨春明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
蔡 葵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刘 建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魏 民 省农业农村厅一级巡视员
余蜀昆 省商务厅副厅长
文淑琼 省文化和旅游厅一级巡视员
邓斯云 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张向明 省应急厅副厅长
李明秋 省国资委副主任
汤忠明 省能源局副局长
高 峻 省林草局副局长
张 霞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
王 力 省机关事务局副局长
高中建 昆明市副市长
邱继斌 省税务局总经济师
赵 宁 省通信管理局一级巡视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务服务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尹燕祥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省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李平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组织推进“数字云南”展厅建设工作;协调解决“数字云南”展厅建设重要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落实“数字云南”展厅建设任务,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完成情况;每周通报“数字云南”展厅建设推进情况;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机制
(一)会议机制。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重要问题,部署安排下一阶段工作。
(二)专家机制。邀请有关专家负责“数字云南”展厅建设的咨询和技术指导等工作。
(三)联络沟通机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明确一位处级干部为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对接、信息报送、推进落实等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数字云南”展厅建设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自行撤销。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