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31 09:51:14 云南省民族学会19550
国办发〔2017〕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国务院决定对国务院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各专题组、功能组组长、副组长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张高丽 国务院副总理
副组长:杨 晶 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
王 勇 国务委员
成 员:丁学东 国务院副秘书长
江小涓 国务院副秘书长
丁向阳 国务院副秘书长
孟 扬 国务院副秘书长
高 雨 国务院机关党组成员、国办督查室主任
张纪南 中央编办(国务院审改办)主任
袁曙宏 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
二、协调小组专题组组长、副组长
(一)行政审批改革组。
组 长:张纪南 中央编办(国务院审改办)主任
副组长:吴知论 中央编办(国务院审改办)副主任
(二)投资审批改革组。
组 长:张 勇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副组长:赵 龙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
黄润秋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
黄 艳 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
(三)职业资格改革组。
组 长:尹蔚民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长
副组长:汤 涛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四)收费清理改革组。
组 长:肖 捷 财政部部长
副组长:胡祖才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辛国斌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
顾朝曦 民政部副部长
(五)商事制度改革组。
组 长:张 茅 工商总局局长
副组长:连维良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马正其 工商总局副局长
(六)教科文卫体改革组。
组 长:江小涓 国务院副秘书长
副组长:田学军 教育部副部长
李 萌 科技部副部长
项兆伦 文化部副部长
曾益新 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周慧琳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
赵 勇 体育总局副局长
三、协调小组功能组组长、副组长
(一)综合组(协调小组办公室)。
组 长(主 任):孟 扬 国务院副秘书长
副组长(副主任):吴知论 中央编办(国务院审改办)副主任
(二)督查组。
组 长:高 雨 国务院机关党组成员、国办督查室主任
(三)法制组。
组 长:袁曙宏 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
副组长:甘藏春 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
今后,协调小组成员需要调整的,由协调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批;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功能组组长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书面向协调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批;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功能组副组长需要调整的,经本组组长同意后,由所在单位书面向协调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批。
国务院办公厅
2017年7月24日